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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机构60年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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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动保… 文章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10 14:4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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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委员会
1985年1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全国总工会领导人组成。国务委员张劲夫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和指导涉及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具体工作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随后,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1986年1月29日,《劳动保护》杂志改由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使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了固定的宣传阵地。
1988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决定调整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务委员邹家华任全国安委会主任。安委会办公室编制5人。
1989年12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大事故调查和重大隐患评估专家组在京成立,邹家华代表国务院和全国安委会向98位专家颁发聘书。专家组分为铁道组、民航组、交通组、火炸药组、矿山组、化工组。
1993年,国务院决定撤销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劳动部代表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劳动部据此对安全监察机构作了相应调整,在劳动部内设安全生产管理局,取代原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编制14人。
1994年2月20日,劳动部根据国务院授予的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在各部委的配合下,完成了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工作,召开成立大会。其主要任务是从事重大事故调查、事故隐患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与论证工作。专家组由72名专家组成,分为铁道、民航、交通、爆炸、化工、矿山6个组。
2001年3月17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任主任,安委会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立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工作机构。安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和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事项,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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