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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0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分别由5位部级领导带队分5组,展开对广东、河北、山西等10省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查活动。此次活动对2003年10月以来已经结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事故调查处理不认真、不严格,对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偏,对落实责任追究决定不坚决,甚至没有落实的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2006年7月8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加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实现应急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要加大科技攻关,不断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有序地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006年9月1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1984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作了全面修订。另《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同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2个部委颁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
2006年9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特颁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于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