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案
)
,通过并发表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宣言》。
2006
年
1
月
8
日
: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以下简称《总体预案》
)
及
25
个专项预案与
80
个部门预案。《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总体预案》将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4
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
级。
2006
年
1
月
21
日
:国务院公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55
号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6
年
2
月中旬:国家安监总局在部署
2006
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时要求,将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规定,对
2005
年
12
月
31
日
以后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
3
万
5842
个高危企业立即予以关闭。
2006
年
3
月
1
日
:国家安监总局编制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通过对我国安全生产现状的分析,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10
项主要任务、
7
项保障措施、
9
项重点工程。突出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监管治理,特别把煤矿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
施行。
2006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