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规定》自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005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紧急行动,狠抓贯彻落实,打响了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到12月底,关闭煤矿总数达5290个。
2005年10月8~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安全生产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的内容。《建议》还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建议》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系统地反映了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建议》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
2005年11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通报指出,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576人,登记入股金额6.53亿元,已经撤资4.73亿元,占登记入股金额的72.4%。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2005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2005年12月17~18日:由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成立大会暨2005 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京举行。会议讨论了国内第一部综合性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