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12
月
22
日
国务院第
74
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30
号
)
,自
4
月
1
日
起施行。
2005
年
4
月
25
日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黄菊出席了在淮南举行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黄菊指出: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煤矿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得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才有保障。
2005
年
6
月
6
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黑龙江省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
[
安委办字
(2005)9
号
]
。《通知》要求采取措施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
2005
年
6
月
29
日
:国家发改委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指导中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要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至
8
小时之内,并尽快实行
4
班
6
小时工作制。
2005
年
7
月
8
日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于
2005
年
7
月
8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规定》自
2005
年
9
月
1
日
起施行。
2005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