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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公布

  •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 作者:陕西省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
  • 来源:陕西省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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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立足我省“追赶超越”发展,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举行陕西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日,在西安举行“陕西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各市(区)要将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任务中。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要组织多个宣讲组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渭南市作为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七进”活动试点城市,要建立部门合作、共同参与的“七进”活动协同机制,制定“七进”活动工作指南,明确每一进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质量标准,高标准完成“七进”活动试点任务,为全省树立“七进”活动的示范。

  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市、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由各市安委办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同步举办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示、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互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和演讲比赛活动。各市和各级安监、公安、交通、住建、教育、质监、煤监、民航等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4月26日省安委办下发了《关于举办陕西省安全生产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市、各部门和中省企业要做好初选工作,为省上决赛做好准备。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和校园安全为重点,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最美安监人”评选表彰活动。为激励全省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省各市、各部门和企业开展陕西“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活动由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推荐人选,通过微信投票的方式产生10名陕西“最美安监人”,由省安委办进行表彰。并邀请媒体对10名陕西“最美安监人”先进事迹进行系列报道。

  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为凝聚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安全生产,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等为内容,面向全省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推出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同时,将优秀作品向国家安监总局推荐,并在全省新媒体平台展播。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县(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抽查;并邀请媒体参与,对措施有力,收效显著的市县、部门和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并积极宣传;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各级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宣传有阵地、有精品、有声势、有氛围、有投入。省级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企业、机关、街头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并在宣传月期间采取设置安全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企业、特别是中省属企业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主体责任,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好企业内部的宣传活动;同时,要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各级安委办开展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充分动员广大职工在新媒体传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地铁、出租、公交、机场、车站、工地、公共场所电子屏等载体扎实有效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各市要加大在各类媒体上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和事故警示片的数次;安监部门要面向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宣传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和应急逃生技能;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宣传,要重点面向驾驶人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门要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宣传,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住建部门要面向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

  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市、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的典型经验;要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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