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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 文 号】:安委办〔2017〕15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检、民航、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有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观看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宝武集团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徽住友化工电子材料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典型经验宣传片,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北京市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区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拍摄事故警示教育片,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提高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

  各地区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充分阐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

  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区要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印《企业家安全生产工作手册》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分行业制作一批国内外重特大事故警示教育片,摄制主题片《坚守安全红线》《安全生产的行动纲领——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和公益广告《科学施救》,公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1),向各地提供宣传教育素材,供各地选用。活动期间,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借助“安全生产月”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展示、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等系列线上宣传教育活动。

  三、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

  (一)组织形式。

  6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重庆市举办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典型企业代表以及中央、重庆市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启动仪式结束后,分赴重庆市和四川省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区域行活动。

  (二)主要内容。

  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全国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所到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于5月1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于5月26日和7月15日前分别报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及电话:袁丽慧、田静、孟媛,010-64463407、64463422、64463640(均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网站: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

  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

  腾讯微博:http://t.qq.com/gjaqxcjybj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3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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