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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 作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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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2003-7-1

【实施日期】:2003-7-1

【标  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四、体系策划

初始评审结束后,根据评审的结果,在充分考虑企业现有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现有的技术水平的情况下,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策划和设计,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准则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原则要求,体系策划包括:

1) 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2) 进行职能分析和机构确定,进行职能分配;

4) 制定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等具体风险控制措施;

5) 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和各层次文件清单等(见文件编写部分)。

(一)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制定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纲领和行动指南,它阐明了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整体目标以及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所作出的承诺。整体目标体现了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以实现该整体目标为重点,为制定具体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提供框架;承诺体现了最高管理者和整个企业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态度。

企业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时,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依据,并结合企业自身规模和职业安全健康的特点,作出持续改进、事故预防和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方针的内容既要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未来发展相一致,又要符合自身实际所面临主要风险的性质。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复杂,危害广泛存在,且不确定因素多,如爆破、机电设备、尾矿库、噪声、高低温、振动、放射性、粉尘、边坡、水害、火灾、有害气体等方面的风险;应确保方针的内容至少符合其中某些危害的特性,且经过努力,在一定时限内方针能够实现。

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风险特性,方针的制定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现行适用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要求;

(2)企业的经营要求;

(3)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过去和现在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情况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状况以及进一步的控制原则;

(4)持续改进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5)实现方针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源等;

(6)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并作出有效控制的承诺,重点包括:透水(含地表水灾)、火灾、凿岩爆破、爆炸、车辆伤害、机电设备伤害、触电、尾矿坝垮塌、中毒和窒息、冒顶、片帮、坍塌、矽肺、噪声、高低温、振动、放射性等危害;

(7)如何完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

(8)员工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时,要体现全员参与,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形式可采取广泛征集、组织讨论等各种形式。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应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和交流,方针应形成文件,并经过最高管理者的批准。

2.方针的管理

为确保企业所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纲领性作用和持续适宜性,方针的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传达到全体员工,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2)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3)建立相关方获取的渠道,确保相关方在需要时能够获得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二)机构确定和职能分配

为有效地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有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组织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准则的要求,对本企业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层次人员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进行界定和落实,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还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并确保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与其承担的其他职责冲突。

1.职责确定的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体系准则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上要负最终责任,并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中起领导作用。其职责包括: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 确保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确定所有执行职业安全健康任务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明确界定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和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职责衔接。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避免职责交叉。

2.需要界定职责的部门

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每一个部门都会承担一定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因此,应根据体系准则的要求,在职能分配的基础上,对每一个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进行明确界定,特别是如下部门的职责需要明确界定:

(1)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部门;

(2) 采、掘、运、通风等设备管理部门;

(3) 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基建)管理部门;

(4) 教育培训部门;

(5) 计划、财务部门;

(6) 设计部门;

(7) 消防、保卫部门;

(8) 交通运输部门;

(9) 工会。

3.需要界定职责的人员

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每一名员工都需承担一定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需对从最高管理者到一线职工的职责均进行界定,特别是下列人员的职责要进行明确界定:

(1) 最高管理者(矿长);

(2) 管理者代表(一般为副矿长);

(3) 各部门或单位主要管理人员;

(4) 操作工及其他员工;

(5) 管理承包方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人员;

(6) 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的负责人;

(7) 对职业安全健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的负责人;

(8) 具有特定职业安全健康资格的员工或其他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包括:

1) 爆破工;

2) 信号工;

3) 把钩工;

4) 矿山电工;

5) 矿井泵工;

6) 风机操作工;

7) 主提升机操作工;

8) 绞车操作工;

9) 尾矿工;

10) 安全检查人员;

11) 矿内机动车司机等工种。

(9) 职业安全健康员工代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采用各种方式传达和宣传其职业安全健康理念,使员工意识到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而不仅仅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的责任。

4.机构和职责的管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各方面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可通过任何适用的形式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培训材料等形式,职责应纳入培训范围,以确保有关人员了解自身的职责与权限以及不同职责的范围、接口关系和付诸实施的途径。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机构和职责应文件化,并应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传达。

(三)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具体特点,制定可测量的具体目标,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各项承诺和控制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并为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提供依据。

1.目标制定的要求和依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目标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为控制某类风险或某个具体的风险,在一个时间段内要达到的目标,所以,目标应是具体和可实现的。

在制定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1)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

(2) 已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目标应和方针保持一致;

(3)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目标应体现高风险的控制;

(4) 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 技术上可实现、具备财务承受能力;

(6) 员工及其代表、其他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7) 以往目标情况、体现持续改进要求;

(8) 事故、事件、不符合分析结果;

(9) 其它因素。

2.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重点:

(1) 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中不可承受的风险,可通过制定目标以降低或消除风险;

(2) 现状条件下,生产过程中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要求的,建立目标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缺陷等;

(4) 目标的制定应针对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但无论目标最终的实施者是谁,都应看作是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目标。目标应充分考虑现状水平,尽量量化,并保证目标的实现过程便于监测。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生产特点,可考虑制定下列类型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a)降低风险水平

如:某企业制定了将作业环境粉尘浓度降低到“毫克/米3,监控室噪音降到”分贝、有害气体浓度降低的目标等;

(b)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引入附加的功能

如:完善奖惩制度;

(c)为改善现有状况所采取的措施,或保持应用这些措施

如:按计划更换老化设备或设备大修,提高高风险作业岗位或区域人员的防护用品配戴率、完善或增加安全设施等;

(d)消除或降低特定意外事件的频次

如:防止人员误入废弃巷道。

3.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在发布前和发布后,均应对其一致性、适用性和可实现性进行定期评审,尤其目标实现过程中的评审,判断目标是否按计划实现和实现的效果,及时发现实现过程中的问题并予以更新。

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应由相关领导审核和批准发布。发布后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应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如通过培训或小组会议),并将每一个目标都应根据具体情况落实到相关的部门或岗位。

(四)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可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作用只针对目标的实现。

1.制定管理方案时考虑因素

(1)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要求,目标实现的难易;

(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要求;

(4)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生产过程的详细资料,包括事故信息;

(5) 可供选择的各个技术方案的评审结果;

(6) 持续改进的要求;

(7) 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可利用的资源。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实现目标的方法:即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

(2) 实现目标的职责和权限:即方案应规定完成每项任务所涉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各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并确定负责完成每项任务的总负责人;

(3) 实现目标的时间表:确定完成每项任务的时间表,以及总的时间进度;

(4) 实现目标的资源:即为完成每项任务所需配置的资源(如财力、人力、设备和后勤保障等)。

具体的管理方案一般包括管理方案名称、所控制风险或管理现状、对应的目标、具体的方法或措施、各项方法或措施的主要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所需资源(人、财、物)、时间进度等,管理方案应该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可长可短。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要求,在制定管理方案时,结合企业现有的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一般可结合安全措施费用、技术措施费用、设备改造等工作。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批准和发布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应经有关领导审核、审批后发布。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传达与实施

发布后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应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传达,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根据发布的管理方案,结合本部门和本岗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对方案进一步细化,并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实施。对目标和方案的实施情况应进行监测和记录。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评审和修订

随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采、掘等生产活动进行,作业条件、设备状况、地质条件等会随之发生变化,伴随的风险也会发生变化,为有效控制风险,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定期进行评审,并视变化情况对方案进行修订。管理方案实施情况的监测体现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监测和测量部分。

(五)运行控制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对已确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建立文件化的控制程序,并在程序实施过程中定期评审程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改。运行控制的重点是生产活动中伤害程度较高的风险,目的是保证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能够实现,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1.运行控制覆盖的范围

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过程的风险,应充分考虑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风险的特点,对行业普遍关注的风险都应该建立有效的运行控制程序。控制程序的内容应包括人员控制、设备使用和管理、作业环境控制等方面,并应考虑风险可能扩展到其他外部相关方的场所或控制区域的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需建立的运行控制程序包含以下方面:

(1) 开采生产及辅助活动;

(2) 供方、承包方及其他相关方的管理;

(3) 新、改扩项目的控制;

(4) 设计活动管理等。

(5) 其它方面

建立的程序应符合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和人员素质,程序的要求应明确、适当和具有操作性,并动态适应。

2.运行控制的策划

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生产及管理活动中风险的控制,应遵循相对独立的原则,每一个运行控制程序都应针对一些具体的生产及管理活动,内容相对独立,程序的内容应满足5W+1H(做什么、为什么做、谁来做、何时做、何地做、如何做)的要求,且规定明确的运行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根据生产的特点和体系的要求,一般应考虑对下列管理活动建立运行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活动的管理

包括:爆破作业、开采作业、开拓作业、支护作业、检修作业、安装作业、露天采剥作业、高处作业等。

(2) 危险物料管理

包括:雷管、炸药、油品、易燃易爆气体、化学品等。

(3) 危险工种管理

包括:爆破工、凿岩工、绞车工、空压机工、机电维修工、安全员、通风工、信号工、尾矿工、矿井泵工、矿内机动车辆司机等,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特种作业工种。

(4) 危险作业环境管理

包括:有害气体、矽尘、噪声、高低温、振动、放射性等。

(5) 设备管理

包括:提升设备、运输设备、空气压缩机、风机、采掘设备、破碎设备、选矿设备等。

(6) 设施管理

包括:尾矿设施、防火设施、防洪设施、通风设施、排水设施等。

(7) 供电管理

(8)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活动

(9) 消防管理

(10) 特殊气候条件下生产管理

包括:恶劣气候条件下露天作业、夏季防洪等。

(11) 人员管理

包括:供应商管理、承包方管理、其他外来人员管理、女工未成年工管理等。

(12) 其他方面

为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还应对于新、改、扩项目从设计到验收建立管理程序,对于作业场所布置、工艺分析、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配备和布置、动力及配电设施、人员安排等工作做出规定,避免由于工作的失误带来更大的风险。

(六)应急预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多数生产过程伴随着高风险,容易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为减少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的损失和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应急预案,以保证事故和紧急情况出现时及时作出响应。

根据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针对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且后果严重的作业区域、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和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生产的特点,应急预案的制定应考虑:

(a) 尾矿坝垮坝;

(b) 透水;

(c) 爆炸;

(d) 井下火灾;

(e) 地面火灾;

(f) 中毒窒息;

(g) 坍塌;

(h) 提升设备故障;

(i) 突然停电;

(j) 突然停风等。

1.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应有具体可行的工作程序,程序的内容包括:

(1) 所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2) 有关部门在应急过程中的职责;

(3) 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负责人;

(4) 报警系统;

(5) 紧急情况发生时内部协作与交流所必需的信息;

(6) 紧急情况发生时各类人员的行动计划,包括发生紧急情况的区域内所有外来人员的行动计划,例如要求承包方的人员和来访人员也撤离到指定的集合地点;

(7) 紧急情况发生时具有特定作用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例如矿山救护队、消防员、急救人员等;

(8) 紧急情况发生时人员疏散的措施和步骤,如尾矿坝垮坝如何疏散村民;

(9) 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外部联络,如附近矿的救护队;

(10) 与执法部门的交流;

(11) 与邻近单位和公众的交流;

(12) 重要记录资料和重要设备的保护;

(13) 紧急情况发生时可利用的必要资料,如地质资料、巷道布置等;

(14) 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恢复。

应急预案应针对不同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分别制定。

2.应急预案的培训

制定应急预案的作用是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有关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实施应急措施,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是成功应急的关键,通过培训可使事故或紧急情况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

3.应急预案演习

为保证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时,应急预案能够发挥作用,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演习,演习要按计划进行,演习尽量模拟真实的情况。

4.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应急预案演习后应进行评审,尤其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的评审,评审重点是应急预案的应急能力和效果,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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