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文 号】:MT637—1996
【颁布日期】:1996—12—30
【实施日期】:1997—11—01
【标 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MT637—1996(已废止)
通风区(队)长
矿总工程师
矿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 录 B
(标准的附录)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
A1 在地应力和二氧化碳(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岩石和二氧化碳(瓦斯)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现象称为岩石和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同样,破碎的煤和二氧化碳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现象称为煤与二氧化碳突出。
A2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及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可参照上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执行。但鉴定突出矿井的依据只能是根据动力现象本身的实际情况。
A3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
A3.1 在砂岩中进行爆破时,在炸药直接作用范围外,发生破碎的岩石被抛出的现象;
A3.2 有突出危险的砂岩岩层松软,呈片状、碎屑状,其岩芯呈凸凹片状,并具有较大的孔隙率和二氧化碳(瓦斯)含量;
A3.3 突出的砂岩中,含有大量的砂粒和粉尘;
A3.4 巷道二氧化碳(瓦斯)涌出量增大,并有明显的动力效应;
A3.5 在岩体中形成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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