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文 号】:MT/T697—1997
【颁布日期】:1997—12—30
【实施日期】:1998—07—01
【标 题】:煤矿用燃油惰气发生装置通用技术条件MT/T697—1997
式中:α——风油比,m3/kg(α一般在15~21的范围);
QF——燃烧风(空气)量,m3;
QY——燃烧油量,kg。
6.7 混合气体的质量检查
在惰气装置点火运转时:
a)目测混合气体的颜色;
b)在开机2min之后用氧气测定器测量发生惰气中的氧含量;
c)用量程为0~150℃的温度计测量惰气出口处的气体温度。
6.8 用量程为0~10MPa的压力表再次测定供油压力。
6.9 噪声的测定
用NDI型声级计在距控制台4m处测量声级强度。
7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7.1.1 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1.2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1进行。
表1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1
| 整机外观
制造质量
检查
| 5.3
5.4.1
5.4.2
| △
| △
|
2
| 烟道
| 5.5.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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