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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山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         ★★★
 
秦山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31 11:09:56
 
(3)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辐射防护支援;
(4)中国核工业总医院:医学支援。
4.5 报告与联络
秦山核电厂应急组织与场外其它应急组织间的报告为:
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
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安全监督站通报。
向秦山核电基地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由其向国防科工委、浙江省核电厂事故场外应急委员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进行应急报告,及与秦山二期、三期的通报等工作。
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详见应急响应程序《应急通知与启动》。
4.6 应急响应组织的启动范围和过程
4.6.1 应急组织的启动与响应
在各级应急状态下应急组织的启动范围是根据各应急响应专业组的应急职责分工来考虑的。具体的启动范围及就位地点详见表
4-1(略)。
4.6.2 启动过程
秦山核电厂应急总指挥部和各应急响应组的启动和响应按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执行。
5 应急状态分级
5.1 应急状态分级系统
秦山核电厂将应急状态分为以下四级:
(1)应急待命
出现可能导致危及核电厂核安全的特定情况或者外部事件,秦山核电厂有关人员进入戒备状态。
(2)厂房应急
事故后果仅限于核电厂的局部区域,秦山核电厂人员按照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的要求采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通知场外有关核事故应急响应组织。
(3)场区应急
事故后果蔓延至整个场区,场区内的人员采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通知浙江省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委员会,某些场外核事故应急响应组织可能采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
(4)场外应急
事故后果超越场区边界,实施场内和场外核事故应急计划。
5.2 应急状态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对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的识别类分为4种:
A类:指异常辐射水平和放射性流出物排放;
F类:指裂变产物屏障丧失;
H类:指影响电厂安全的灾害和其他条件;
S类:指系统故障。
应急状态的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详见应急响应程序QSZ/I/002-19《应急状态分级初始条件和行动水平》。
6 应急设施与设备
秦山核电厂的主要应急设施包括:应急中心、后备应急中心、主控制室和应急控制室、技术支援中心。同时,为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响应,配置了相应的环境监测设施、气象观测设施、事故后果评价设施、应急通信及广播警报设施、急救医疗设施和消防保卫设施。
6.1 应急中心(ECC)
应急中心位于秦山核电厂反应堆西偏北方向约700m处。应急中心为二层建筑物,建筑面积647m2。应急中心外墙为400mm厚的混凝土并设通风净化系统以保证具有足够的屏蔽、密封和可居留性。应急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
(1)全面管理和指挥场内的应急响应行动;
(2)进行电站安全状况分析、环境后果评价及辐射防护管理;
(3)为控制室人员提供支援;
(4)建议对公众的防护行动;
(5)向主管部门和核安全部门报告和传送消息,与地方应急组织协调;
(6)为抢险支援人员及其他应急人员提供隐蔽、待命场所。
6.2 后备应急中心
后备应急中心设在秦山核电厂环境监测中心一楼,位于秦山核电厂正北方8km处,面积40m2。后备应急中心的功能为:应急中心不可用时的备用应急中心,承担与应急中心相应的职能。
6.3 主控制室和应急控制室(略)
6.4 技术支援中心(TSC)(略)
6.5 监测和评价设施
6.5.1 安全参数显示系统
电站计算机在主控室的显示终端上专门设了一幅安全参数显示SPDS,另外在电站计算机系统流程图上有四个画面分别显示主要安全系统的重要参数。
6.5.2 辐射监测系统
本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监测工艺辐射参数,厂房内区域辐射水平和气液态排出流中的放射性活度,为分析工厂安全状况和评价事故环境后果提供必要的数据。
6.5.3 事故取样系统及分析设施
电厂设有对安全壳空气、一回路主冷却剂和安全壳地坑水的事故取样系统。事故情况下,通过对样品的放射性分析,为堆芯损伤评价和源项估计提供必要的信息。
6.5.4 火灾探测系统
在各主要厂房均设置有火灾报警系统。
6.5.5 地震监测系统
秦山核电厂设有地震监测系统,其功能是:对厂址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地震进行观测记录;当地震加速度超过规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以便核电厂运行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6 环境监测中心
环境监测中心位于电厂正北方8km 处的武原镇,建筑面积2386m2。
6.7 环境监测设施
6.7.1 固定环境监测
距基地10km范围内(以一期反应堆为原点),共设置固定环境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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