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公司一名出差职工在结束工作任务后,准备赶火车返回单位。当时天降大雨,但因时间紧,该职工拉着行李冲出宾馆,准备冒雨坐车去往火车站,结果在宾馆门口积水中因路滑摔倒受伤。现该职工在家休养,向公司申请办理工伤手续。请问:在外地宾馆滑倒受伤能否算工伤?
通 化 王瑾祥
王瑾祥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公司职工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贵公司职工在外出差工作结束后,准备乘车返回公司,这一行为应视为工作原因,为赶路冲进大雨滑倒受伤,应视为工作中遇到意外受伤,因此,符合上述第五款条件,该职工受伤应按照工伤处理,即由公司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使其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施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