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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大面积停产; 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2月13日,国务院及时决定将工作重点由应急抢险转为灾后全面恢复重建。2月15日,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的报告》,灾后重建工作迅速全面展开。2月25日,国务院再次批转下发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为确保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办组成督查组深入受灾地区煤矿企业,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干部职工,在这场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先后多次发出紧急通知,部署落实煤矿应对停电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发挥矿区煤电联营优势,发挥应急救援预案作用,坚守岗位,竭尽全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2008年2月1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2008年2月16日:国务院明确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下发了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工矿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渔业、农机、水利、消防等方面的排查治理意见。
2008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毅中在京作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报告指出, 2008年是“隐患治理年”。在2007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国共有308万企业查出507万项隐患,其中8.4万项重大隐患。但广度、深度仍然不够,一些地区、行业和企业隐患仍然比较严重,还有1.2万项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隐患治理年”是专项行动的深化,是2007年“攻坚年”、“落实年”的继续。
2008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指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依法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