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鉴定明确绝缘良好不漏电
对此,西城区政府表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于2010年12月15日,针对地铁2号线是否需要对第三轨(供电轨)进行充电、三桂的漏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三轨与站台的绝缘情况、事故点周围可见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进行了鉴定。
鉴定意见明确表示,鼓楼大街站三轨的漏电防护措施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要对三轨进行充电,三轨与站台的绝缘良好,事故点周围可见用电设备不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
此外,区政府还提出,《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明确记载了马跃的“双足未见损伤”,说明马跃在站台上未遭受电击。
>>专家
对17分钟后才报急救存疑
虽然地铁公司多次用“马上”、“立即”等形容词来描述该单位的救治措施是没有停顿的飞速进行,但是孟朝红表示,从马跃落下轨道,一直到最终停电,已经间隔了2分钟,“你们认为这2分钟对于一个被高压电击中的生命,是否称得上是及时?”
此外,孟朝红还指出,急救站的接令时间是23点04分,也就是说,意外事件发生后的17分钟,地铁工作人员才将此信息传递到救命的急救部门。在此期间,马跃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救助。
如果积极抢救有生还可能
法医王雪梅认为,马跃遭受电击后,各个脏器仍然处于高度应激状态,最值得关注的是,他的肺脏重量超过正常人的一倍,其中左肺重1322克,右肺重1378克。这些数字还是在马跃死亡的近7个月之后测量的结果。
这说明马跃在遭遇电击导致的呼吸心跳骤停后,其身体各重要脏器的生命活动并没有因此而很快终止,心脏与肺脏突遭电击导致的麻痹状态下,以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拼尽全力与死亡抗争,假如此时及时做心肺复苏术、人工呼吸等,激活电击后麻痹的心肌与呼吸肌,马跃很有可能生还。
此外,根据北京急救中心东城区急救站的院外病案记录,事件发生后的17分钟后,急救站才接到指令。而当急救人员在23点10分赶到现场一直到零点25分离开现场的全过程中,除了对马跃进行包括心电图在内的体检外,没有对马跃采取任何施救措施。
王雪梅认为,急救人员犯了常识性错误,没有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的复苏抢救。她表示,即便现场没有电除颤器械,施救者也可以“赤手空拳”进行除颤,即手握空心拳头,在病人心前区捶击2次,如无反应,则可再捶击2-3次。总而言之,面对电击猝死者,急救人员要做的就是争分夺秒就地施救,而不是费时费力地做什么心电图检测,而且,即使心电图提示心跳停止,对于电击者,也绝不应轻易放弃心肺复苏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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