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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生产安全事故?用自己的方式让真相公开

  焦点1

  法医鉴定有疑问?

  19日庭审中,孟朝红出示了一张儿子的尸体照片,右侧颈部上有一个明显的伤口,周围血迹已经凝固。“人死后血小板不再具有凝固伤口的功能,那么该处伤口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孟朝红怀疑地铁工作人员在马跃跌落后因为施救不当导致其脖子被弄伤,并致使他二次遭受高压电电击最终身亡。

  这段挫伤,恰恰也是知名法医王雪梅提出质疑的关键一点。其根据研究尸检鉴定文书及相关尸体照片作出了两份书面意见,认为马跃的身体在与750V的带电轨道直接接触导致电击致死之前,还应该经历了另外一次非致命性电击。其提出,“左耳廓上部,右耳廓上部、右耳尖上方6.0厘米处头皮均可见黄褐色皮肤烧伤状改变”,说明他站立时突然遭遇空气中高压电弧导致的并不通过心肺的局部电烧伤。

  对此,西城区政府方面表示,经调查组调查,地铁站台的工作人员听到有乘客呼救、闻到一股焦煳味跑到站台边上看到有人落轨后,马上通知调度中心采取了断电措施并拨打110和120报警,同时立刻向上级报告事故。最先赶到事故现场的110和120人员立刻投入了调查和抢救,120人员心电图测试结果呈一条直线,确认落轨者已经死亡。对于马跃脖子上的伤口,鉴定报告认为是跌落站台时形成的挫伤。

  针对王雪梅的观点,被告表示王雪梅不是建立于科学依据上,也没有其他证据作证。

  19日庭审前,孟朝红曾申请马跃案所有鉴定人员出庭质证,不过昨日,中国法医学会的两名鉴定人因为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参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的三名鉴定人员中两名在国外不能参加,一名67岁“年事已高不便出庭”。

  焦点2

  监控为何中断10分钟?

  孟朝红说,她多次申请公开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不过恰恰有约10分钟的监控灭失,“这之前的和这之后的视频都有”。

  对此,被告一方的代理人说,事故调查组对不能提供完整录像进行了调查,并聘请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地铁鼓楼大街站监控存储硬盘进行了鉴定,结论:录像存储设备因故障造成主存储磁盘无法存储,无人为删除现象,只有访问操作。

  昨日下午,参与录像鉴定的张某上庭接受询问。张某称,经该鉴定中心对地铁公司提交的7块硬盘进行关键数据搜索,发现数据是按照随机存储在几个磁盘中,但一些后录入的数据存储到已满磁盘上,数据库规则就会发生作用,按照优先级来确定删除顺序。加之地铁监控录像在设计时根据需要保存资料的重要性,设定为重要数据保存15天,一般数据保存7天,这就造成了录像并不能全部找到。

  焦点3

  安监事发近两月才调查?

  “我们到市安监局信访后,西城安监才成立调查组,此时距离事发已经快两个月!”庭审中,孟朝红质疑西城安监称,其只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对目击证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负责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监部门的调查方向都不一样,凭这个判断是不是安全生产事故负责任吗?”。

  对此,作为西城区政府代理人的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当晚其部门并不掌握这一情况。坐在其旁边的地铁公司代理人补充说,事发后公司已经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领导、公安和交通委,不过未通知安监部门。之后,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又进一步解释道,“尽管没上报我们,但是地铁方面通知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比如公安和交通委。”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于接报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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