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跃母亲在法庭上出示第一次见到儿子尸体时拍的照片。 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在西南交通大学门前,妈妈为儿子拍了最后一张照片。家属供图
还有三天,就是地铁坠亡大学生马跃的三周年祭日。因西城区政府在安监部门的《调查报告》上作出批复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马跃母亲将其告至法庭。2013年8月19日,北京一中院庭审6小时未能宣判。
上周六(8月17日)知名法医王雪梅公开对马跃的尸检报告提出质疑,因此此案吸引了广大民众的关注。
调查:坠轨身亡非安全事故
2010年8月23日晚10点40分左右,21岁大学生马跃在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内坠入站台被轨道电击身亡。
当年10月15日,西城安监局收到北京市安监局转来的信访件,内容是马跃母亲孟朝红对马跃的死亡原因、经过提出质疑。10月20日,西城安监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等部门组成了“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组,对马跃坠轨身亡一事进行调查。
调查组经过调查,同时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并结合《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检验记录和结论,于当年12月24日出具了《关于“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并上报西城区人民政府,后者于12月27日批复同意了该请示。
原告:如何认定“非安全事故”?
在19日的庭审中,马跃母亲孟朝红对西城区政府所批复的报告提出两项质疑:一是质疑对此事故的调查单位,认为地铁覆盖全北京,应由北京市一级的单位组织调查;二是质疑“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定性,要求西城区政府讲明作出批复的依据。她认为,这份西城区政府的批复“缺乏事实依据,并违反法律规定”,提请法院撤销该批复。
被告:企业对事故发生无责任
西城区安监部门和政府法制办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他们答辩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伤亡人数3人以下属于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由区里组织调查没有问题。此外,构成安全生产事故需要满足四个要素,即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并且实际造成了人员伤亡。由于马跃事件中,现有的调查材料显示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荷君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