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法实施办法》,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受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的委托,编制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以下简称《管理导则》),经过两年多编写和多次评审修改,AQ/T3033-2010《管理导则》已于2010年9月经国家安监总局批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导则》是根据国内大型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实践,在总结化工安全设计经验与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管理导则》提出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指导性原则,填补了国内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工作的空白,对规范和指导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工作、实现项目本质安全目标,从设计源头防止和减少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导则》出台的背景
安全设计在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有很大作用。开展安全设计,可以推动企业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要求,从源头防止和减少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才能根本好转。
首先是从源头上减少化工事故的发生。化工建设项目在设计前期、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等各个阶段运用风险评价方法,全面系统的过程危险源分析,采用合理有效的对策措施,完成科学缜密的安全设计,从而将化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减小到当今社会可接受的水平,真正做到从源头减少化工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从根本上追求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工安全设计遵循本质安全设计原则,采用削减、缓解、替代、简化等手段,通过局部改用没有危险或危险性很小的物料或过程,在设计阶段消除或削减危险源,从而提高化工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度。
《管理导则》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把安全预防工作前移的要求,为化工装置设计阶段更规范地进行安全审查,寻找设计漏洞,真正做到从设计源头减少化工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
编制《管理导则》的重点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吸收国外安全设计的先进理念、体系、工具和方法,总结国内大型化工建设项目的工程实践,结合我国化工安全设计的现状制定了《管理导则》。
《管理导则》从范围、术语和定义、项目安全设计程序、项目安全设计策划、过程危险源分析、项目安全对策措施、项目安全设计审查、项目安全设计变更控制8个方面阐述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要求。
其中,项目安全设计策划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合同要求和设计阶段,事先对项目安全设计进行全面策划,并将策划结果纳入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开工报告或编制独立的项目安全设计计划。项目安全设计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项目安全设计的方针、目标和要求;确定项目安全设计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项目安全设计的范围、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过程危险源分析和项目安全设计审查的时间、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项目安全设计计划。
此外,《管理导则》还明确规定了过程危险源分析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规定过程危险源分析的依据、对象、范围和目标;收集过程危险源分析所需的数据和相关信息;辨识过程危险源;确定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建议;形成分析结果文件;风险控制的跟踪和再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首先要求严把安全设计关,此次《管理导则》的发布无疑再次强化抓好设计源头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工程公司和设计院要依据《管理导则》要求,强化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设计。设计中两个关口必须把好:一是优化产品的生产流程设计,二是优化原材料的选用。同时优化是持续改进的过程。这样才有可能从源头上保证安全生产。要积极应用HAZOP等先进技术做好安全设计。
《管理导则》的适用范围
《管理导则》规定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一般模式和基本要素。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使用或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范围包括业主委托的设计前期、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3个阶段。
《管理导则》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等建设项目可以作为参考。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