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的几点建议
在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列为“十二五”期间的9项重点工程之首,足见其重要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一系列文件表明,政府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转移到社会中介服务单位,这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发生重大转变的标志。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服务单位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素质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进行评审的作业人员的再培训,使这部分人员熟练掌握各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以满足差异化服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买证达标”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深刻吸取过去在贯彻ISO体系实践中“两张皮”的走过场教训;尽快建立健全评审单位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评审组织单位应当严格履职,为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把好关。同时,将全国各地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丰富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其他核心要素的实践中,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成为全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共同实践、谱写的“伟大篇章”。
北京海淀读者 俞胜章
企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应尽快出台
目前,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经费如何提取,在《安全生产法》中无明确标准,也找不到国家的明文规定,所以,企业于此无从操作,即无法预先提取安全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再者,在企业会计科目中,也无安全费用这个核算科目,哪些支出应归到安全费用项目中,没有明确范围。所以,企业会计也不知道安全费用该如何核算,一般的做法是实报实销。
鉴于此,笔者建议,要实现安全经费预提和专款专用,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牵头,各行业部委主管部门配合,制定出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经费提取标准(比例),再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在企业会计科目中制定出安全费用的核算科目来,才能实现安全经费预提和专款专用的目的。
云南曲靖读者 宋曲佳
安全管理切不可“削足适履”
《后汉书·苟爽传》曰:“截趾适履,孰云其愚”。趾为脚,履为麻鞋。该成语说的是,割截脚趾来适合鞋子的大小,比喻一味迁就、勉强凑合反倒害事。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凡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者,其安全工作是会落到实处的。反之,在执行过程中迁就、凑合者,其事故隐患就会屡禁不止。在一些工矿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中,“削足适履”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主要表现在:工艺作风不严谨,生产技术不规范,安全管理手太“软”,面对问题迁就的多。而作为一个出产品的单位,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都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联,最终都体现在安全管理上。凡熟悉工矿企业生产流程、操作工艺的人员都知道,安全管理是为其保驾护航的。但如果不对路子来抓管理,安全管理上一味迁就,表面上看“皆大欢喜”,实际上是害人又害己。
安徽马鞍山读者 邓国光
重“行”更要善“言”
近日,笔者到基层单位采访一位班组长。这位班组长只会“干”不会“说”,采访了半天也没什么结果。由此,笔者呼吁:班组长重“行”更要善“言”。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队伍中的“兵头将尾”,不但需要有操作技术和理论知识,而且更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说服教育才干,这对带动职工安全生产,打造和谐班组、平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些班组长只会“干”不会“说”,只重“行”而不善“言”,只是一味通过苦干、实干、大干的行动来让班组职工佩服、信服。班组长抓好管理工作需要“软硬”兼施、言传身教,既要用钢一样的制度去约束职工,又要有一张“婆婆嘴”去说服和教育职工,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还要及时化解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
河南鹤壁读者 许宏勋
2011年获奖读者名单
在2011年的读者有奖评刊活动中,以下9位读者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提高本刊编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刊已向这9位读者发送了新年礼物,希望在2012年的“读者有奖评刊”活动中,有更多的读者踊跃参与。
唐宗礼(安徽天长) 张菊香(安徽天长) 查任(安徽舒城) 陶弘(浙江衢州) 张祖兴(江苏南通) 孙恒年(北京大兴) 朱有祥(山东青岛) 孙瑞灼(福建福州) 廖基任(浙江海宁)
编辑 宁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