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回望走过的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是很不平凡的一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10月26日召开的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讲话指出: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和11.8%。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25起、488人,分别下降35.7%和42.0%,其中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77.8%和74.4%;到10月25日,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周期延长至374天,为1988年以来的最好记录。
这一年,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里因为有许许多多像李适、高世虎、刘春权一样的优秀共产党员,有他们默默地奉献,有他们的智慧甚至生命,才保障了一方平安。
这一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划》确定以企业实施为主体和以政府实施为主导的两类9项重点工程,五年总计投资估算6252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实际完成投资增加987亿元,增长18%。与以往规划相比,“十二五”规划实施了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了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加大了公共安全投入,全面加强了基础工作,加快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对职业健康工作投入了越来越多的人力、物力,并且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建设。
这一年,安全生产的法治化进程主旋律是“进一步完善”。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于2011年元旦开始实施,提高了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为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条例》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为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法律保障。
从2011年8月开始,《安全生产法》启动修订。4个月内,修法工作方案已经先后召开了8次座谈会。听取了110个市、县安全监管局及1000余家大中小企业、50余家专业机构有关负责人、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修订的关键是使安全生产局面和工作与经济发展及人民需要的距离缩短。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10月25日第二次审议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二审草案中安监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得到确立,责任更加明确。新法有望在2012年颁布实施。
这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仍有7万余人在各类事故中失去生命,职业病发病率仍居高不下;2011年以来发生的4起特别重大事故其中3起是交通运输事故,河南信阳“7·22”京珠高速重大客车火灾事故,致41人死亡,“7·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带走了40个生命,留下了200名伤员,“10·7”滨保高速天津界内重特大交通事故,35人死亡。多少生命在与家人团聚的期盼途中戛然而止,多少家庭被推入黑暗的深渊。
这些说明,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和繁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有赖于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形成,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是基础;煤矿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及职业病问题是监管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手段和方式方法还有待从强制执法逐步转化到自查自报、自我管理,从突击整治行动向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过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必须杜绝走过场、走形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还要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
在国家的发展历程中,每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都要面对不同的情势,承担不同的使命。终点即起点,安全生产“十二五”第一年已经迈出坚实的一步,我们仍需坚定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