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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之声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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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入不能“光打雷不下雨”

  贵刊2012年第1期“论坛”栏目《<安全生产法>修订建议》一文中,提到“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引起我们再次审视“安全生产投入”这个打了10年的“雷”,究竟何时才能真正“下雨”?

  2002年,全国人大通过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法》。2006年,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颁布《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为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提供可行的政策依据。然而,对数量巨大的非高危行业的企业而言,想要在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尚未明确表态发文前,“擅自依法”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税前列支”,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偷税漏税”而被追责!广大非高危行业的企业在财政部门未确认前,依照《安全生产法》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却是违反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岂非“怪事”一桩?

  安全生产的法律缺乏相应的行政法规支持,政策的相悖将广大非高危行业的企业推到进退两难的境地。法律要求企业依法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总不该是广大企业主动进行安全生产自律的一种奢望吧?但愿这次对《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能在安全生产政策引导上多办实事,多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法律支持,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都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保障。

  北京海淀读者 俞胜章

根治“重罚轻教”通病

  重罚不重教,是许多企业所犯的通病,主要表现为以罚代教,如对于已经发现的违章者,不是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进行安全教育,而是采取一罚了之的简单粗糙之法,结果使违章者不但吃一堑没有长一智,反而产生逆反心理。

  近读某报上的一篇报道颇感欣慰,它为根治上述通病提供了一剂良方。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厂(以下简称“新临钢烧结厂”)为了改变对“三违”人员“重罚轻教”的不正常现象,出台了一项有针对性的措施,即哪个车间有“三违”人员,就由哪个车间组织由厂领导、有关科室及车间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现场会,责令“三违”人员在现场会上进行现身说法,公开曝光,切实接受安全教育。

  历经这么一场亮相曝光,这么一场“心灵手术”,相信哪位领导也不会再允许或熟视无睹本单位的“三违”现象的存在了;包括“三违”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再也不会轻易去干“三违”的傻事了;受处罚的“三违”人员也不会积怨于哪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了。新临钢烧结厂的这一举措,扩大了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将思想教育工作有机地纳入了安全管理之中。

  山西孝义读者 韩长绵

莫让经验绊住自己的脚

  近日,在某石化企业的生产现场,当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显示故障信息时,一位“60后”老师傅认为是电路故障,而一位“90后”员工则认为是程序控制器(PLC)出了问题。谁知这位老师傅生气地说:“我吃的米比你吃的盐都多,走的桥比你走的路还长,你懂什么?”事后进一步检查验证表明,“90后”员工的分析正确,按他提出的整改措施,故障很快就被排除了。

  有少数职工总认为自己工作时间长、经验多、熟悉规章操作,于是,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就产生了麻痹心理,该遵守的操作规程不遵守,该执行的程序不执行,常常凭“经验”来处理事情。殊不知,“经验”有时也是“温柔的杀手”,让人在麻痹放松中失去了警惕。

  山东东营读者 赵 青

去“繁”就“简”不可取

  记者日前在北京某住宅楼看到惊险的一幕,苏宁电器的空调安装工没有系安全带的身子探出14层窗外,一只手把住玻璃,另一只手用扳手柠紧空调支架上的螺丝。面对业主的安全提醒,工人却不以为然,嫌系安全带太麻烦(2011年12月19日《工人日报》)。高处作业系安全带,这是最起码的安全常识。抢速度、嫌麻烦,置安全制度于脑后,万一失手后果不堪设想。现实中,空调安装工人未系安全带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并不鲜见。

  一些“怕麻烦、图省事”的职工,心存侥幸心理,不按规程施工,没有按章操作,甚至错误地认为造成事故也不一定死人。“怕麻烦、图省事”,简化操作程序的现象比比皆是。然而,就是这些去“繁”就“简”的偷懒行为,很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事故隐患。就是一时的“怕麻烦”,一时的偷偷“简化操作程序”,轻则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重则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广西灵川读者 陈燕炳

  编辑 宁 远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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