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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矿难血写的碑记

作者:余茂君 来源:《劳动保护》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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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隐患,两人列举出了4条隐患,却根本没有提到高瓦斯和煤尘。
东风煤矿有多个入井口,考勤、登记、矿灯发放、检身等劳动组织管理极为混乱。职工考勤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提前升井现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管理存在巨大疏漏,有的职工甚至不经过检身就下井。采掘部署重产量、抢进度、轻安全。井下作业人员高达300人,事故发生后,大量人员被困,伤亡惨重。除此之外,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中还发现,东风煤矿还存在着隐患排查走形式,煤矿负责人不带班下井的情况。
2005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但东风煤矿并没有落实国家规定的下井带班制度。事故发生时,没有1个矿领导在井下带班。
东风煤矿安排了3个采区、6个采煤工作面和16个掘进工作面,下山采区没有形成正规的生产系统。为了追求产量,在1个采区布置了多个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导致事故伤亡扩大。“这些充分暴露出东风煤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李毅中在发布会上直指要害,“要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事故背后的腐败,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5年8月22日,针对大兴矿难等一系列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第446号国务院令,掀起了煤炭行业治理整顿和反腐风暴。对这2份重要文件,国家安监总局已多次下文,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打响2个攻坚战。
在东风煤矿,这2个重要文件落实得怎么样呢?
在七台河矿难现场,李毅中说:“我走过这么多矿,惟独在东风煤矿,问到《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矿长和总工两个人表情木然。拿给他们看,说不知道。对国务院的决定,这样漠视麻痹,可想而知,根本没有得到贯彻落实。”
2005年12月1日,国务院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及调查组正式成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李毅中在调查组成立会议上强调:“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有切肤之痛,事故整改要举一反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渎职检察厅2名干部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12月5日22时,救援工作宣告结束。此次抢险救援先后共调动了4大矿务局中38支救护队的398名救援队员,在井下共救出遇险职工73人,发现169名遇难职工并将遇难职工遗体运送井上,这次爆炸还波及地面皮带机房,导致地面2名作业女工遇难。
针对该矿存在的严重问题,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按照规定,暂扣该矿所有证照,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制定整改方案,由龙煤集团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执行,限期整改,逾期验收不合格将依法予以关闭。同时,七台河分公司总经理曲继贤、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党委书记陈志强已被停职检查。

安全措施 打了折扣

记者了解到,东风煤矿是1个6证齐全的国有大矿,并且它所在的七煤分公司历史上的安全欠账已基本补齐,国家前后为此投入了6 000万元。东风煤矿也连续3年被黑龙江省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星矿”。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采矿专业,在煤矿已经工作了17年,2003年开始担任东风煤矿矿长。2005年11月1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煤炭工业表彰大会上,马金光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并受到表彰。
然而,正是在这样一个6证齐全的国有大矿、安全生产“明星矿”,事故发生后几天之内竟然连入井人数都搞不清楚;也正是这样一位资深采矿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在事故前没有发现端倪,甚至在已发生重大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断然措施,从而引发了震惊全国的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为此,宋凯成副总工程师把原因主要归咎于井下矿工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采煤是高危行业,容易出事故。井下点多、面广、战线长,可能有某些环节的工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办,小链条断裂造成了大过错。虽然经过反复培训,劳动者的素质离我们的要求还差得很远。”
究竟是矿工素质不高,还是公司把关不严?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明确规定:“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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