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
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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