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 文 号】:国发〔2015〕11号
【颁布日期】:2015年2月24日
【实施日期】:2015年2月24日
【标 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
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Munro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