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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代表队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 作者: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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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油田公司消防支队始建于1957年9月,原名为克拉玛依矿务局消防队。先后更名为克拉玛依消防警察队、公安消防大队、新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现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消防支队。

  支队机关下设7个职能部门及3个直属部门。下辖5个大队(大队下设7个中队)、10个执勤点。

  支队现有泡沫消防车30辆、水罐消防车7辆、重型水干粉联用车3辆、干粉消防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3辆、云梯消防车3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3辆、依维柯破拆工具车6辆、通信指挥车1辆、供气消防车1辆、运兵车2辆。救援设备包括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排烟等,共九大类2843件套。

  近年来,成功处置“9.26”油田井区5000平米的废油池火灾,“8.11”油罐车翻车失火火灾,“9.11”石化工业园区油罐车火灾,“4.2”沙吉海煤矿坍塌事故,“4.10” 2000平米芦苇丛火灾以及“3.25”大西沟火灾等灭火救灾任务。特别是在2008年乌鲁木齐“1.2”德汇火灾的扑救中,支队表现突出,受到了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的表彰,授予“共降火魔、同筑平安”的锦旗。

 

  先后荣获公安部“专职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先进单位”称号,“中国石油专职消防队伍基层建设标杆单位”,公安部“先进专职消防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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