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7、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射剂量划分见下表:
人员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重大事故 放射工作人员全身 ≥0.05Gy ≥0.5Gy ≥5Gy 公众成员全身 ≥0.005Gy ≥0.05Gy ≥5Gy
8、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放射事故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故的程度决定组成相应的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1)一般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发生一般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严重或重大事故应急与响应系统
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确定组成指挥小组。
9、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领导小组
专家顾问组:邀请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市公安局、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10、事故预防责任制度的准备
为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平时就要做好应急演练与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1) 质量检验处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应坚持对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安全、应急常识的教育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定期组织专业学习和训练,提高自救能力。
(2) 公安处、安技环保处应定期对射线探伤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X射线探伤机的安全存放。
(3) 安技环保处应坚持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培训与剂量监护,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11、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及现场保护
发生事故后,质量检验处立即向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报告。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一般事故
发生较轻微的事故后立即封锁现场,维修人员迅速查明事故泄露原因,凡能通过切断事故源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措施。
(2)严重或重大事故
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应马上封锁现场,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检测,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污染范围和程度,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方案。
放射事故的放射物质处理,应申报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安技环保、劳资人事教育部门应迅速着手对受照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事故调查程序
(1) 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由安技环保部门牵头,质量检验、机械动力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 对于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应由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报请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当进行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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