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凌晨,包茂高速陕西延安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起火,36人死亡;昨日13时43分,一辆面包车驶至沪蓉高速四川广安段时,与大型货车追尾,11人死亡。一日之内,两起惨剧,47死4伤,令人悲怆!
亦正因此,不能放弃了反思与追问!沪蓉高速重大交通事故中,涉事面包车是新车,无牌,临时通行牌证也未申领,普通公路都上不了,又是怎么上的高速公路?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这是《道法》第11条明确规定的;将此类车辆拦截下来,也正是高速收费站征管人员的职责所在。又是谁,给发放的高速通行证?
我们并不缺法规制度,之所以要有这些交通法规制度,也就在于消除隐患,保障安全。而在延安特大交通事故中,法规制度同样是被搁置。去年7月,交通部即对卧铺客车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制度;如若涉事客车2点进服务区停车休息,又何至发生这一惨剧?
只有不折不扣落实交通法规制度,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一方面,这就要求驾车人恪守法规制度;另一方面,更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做好“守夜人”,而不是为利益因素所干扰,虚置了法规制度,放大了安全隐患,以至惨剧发生,无可挽回!
昨日下午,国务院调查组抵达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现场,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常痛心”,要求“查清每一个环节”“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沪蓉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同样也应如此:“查清每一个环节”;对于涉嫌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依法严惩!不如此,无以告慰亡灵!不如此,无以以儆效尤,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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