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惨剧之二:“造”出的横祸 |
|
作者:gzmcyfgf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3 11:05:30 |
|
事实证明,只有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流通等每一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的秩序,逐渐调整烟花爆竹行业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结构格局,才能最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而这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案例1:利欲熏心 全家遭殃
1999年8月19日,广东省廉江市石玲镇竹山背村一私人爆竹加工点发生爆炸,造成4死22伤的特大事故。 加工点的老板叫陈家进,99年5月的时候,他认为爆竹加工有利可图,于是突发奇想,开始进行爆竹加工。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任何烟花爆竹生产和加工的经验。
8月19日,上午9时40分左右,陈家进的儿子陈忠乐在秤火药时不慎将秤砣掉在地上,与地板上的残余黑火药磨擦后产生火花,引燃了附近正在插引线的爆竹,于是“轰”的一声爆燃起来。
案例2:特大爆炸 魂断江门
2000年6月30日8时05分,由外商租赁的广东省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34人死亡,3人失踪,16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19人;现场占地2.3公顷、建有大小建筑32座的工厂瞬间被夷为平地。
大爆炸发生时,整个江门市区地面都有震感,工厂附近两公里以内的各种建筑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另人感到惊讶的是,爆炸时厂区内存放的成品、半成品炸药量大约有10吨。
|
文章录入:gzmcyfgf 责任编辑:gzmcyfgf |
|
上一篇文章: 惨剧之一:“燃”出的横祸 下一篇文章: 惨剧之三:“运”出的横祸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