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决心书
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红庙煤矿矿长 刘强
矿长的职责对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影响,关系着企业健康发展和矿工的安康幸福。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一名煤矿矿长,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背安全生产规律。
二是牢记“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矿工的生命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上,关心矿工的身心健康,用安全工作的成果惠及广大员工。凡是违背安全的工作不予生产,凡是不能保证矿工安全的工程,不予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严守矿长安全工作职责。以对组织负责、对矿工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七条规定》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决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矿工和家属的期望,依法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安全规章制度,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当好矿工生命的守护者。
四是建立实施《七条规定》长效机制。对照《七条规定》要求,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并对贯彻落实《七条规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员工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贯彻落实《七条规定》长期有效执行下去。
责任编辑 :瑞明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或转发本文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