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决心书
福建省永安煤业公司丰海煤矿矿长 倪政龙
通过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地感受到党和国家对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的深切关爱,这《七条规定》就是我们今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准则,作为矿长,我决心做到:
一、立即组织全矿职工开展《七条规定》专题学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安全培训教育形式,对《七条规定》逐一讲解、认真解读,并以黑板报、广播、手机短信和有奖问答等方式,让每个职工对《七条规定》做到熟知熟会,深入人心。
二、坚决按照《七条规定》的有关要求,依法组织生产建设,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矿规矿纪严肃予以处理。
三、主动接受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不做假、不隐瞒、不逃避,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挥靠前查隐患,深入一线抓安全,坚决做到与职工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打造出一支重安全、懂技术、精管理、能战斗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五、以班组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坚决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班前例会等制度,加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实现职工由“我要安全”向“我能安全”转变。
六、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主动向地方政府、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开做出安全生产承诺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生产有关部门的相关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执行《七条规定》为契机,依法组织生产建设,为建设幸福海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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