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职工家属的建议信
吉林省白山市吉盛煤矿矿难职工家属 张丽娟
尊敬的矿长:
我是“8.13”重大瓦斯事故一名遇难矿工的妻子。“8.13”事故导致我们全家至今还不能恢复往日的欢乐和平静,每每想起我的丈夫,依然是痛心疾首。可以想象20个家庭失去亲人的悲惨场景。新春佳节,别人家过团圆节,我们怎么过啊,你能想到吗?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我认为《七条规定》非常好,短短的200多个字,把煤矿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全部概括,简明扼要,浅显易懂。
矿长是企业的核心力量和带头人,我代表遇难矿工家属向您建议:一定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落实好《七条规定》,使全矿干部职工在安全上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认真理解“七个必须”和“七个严禁”的深刻内涵。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承担起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遇到险情人人都有立即停产撤人权力,对安全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深刻吸取“8.13”事故教训,避免灾难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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