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职工家属的建议信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矿难职工家属 王素菊
尊敬的矿长:
我叫王素菊,是西山煤电屯兰煤矿一名矿难职工的家属。今年元月24日,国家发布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即日施行。从电视新闻得知这一消息后,我又从网上查到《规定》,逐字逐句进行了认真学习。从《规定》字里行间,我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深切关怀与高度重视。
2009年2月22日,屯兰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我的丈夫在那次矿井灾害事故中不幸遇难,丈夫的突然离去沉重打击了我们曾经美满幸福的家庭。我们全家都悲痛欲绝,日日以泪洗面,家庭的顶梁柱塌了,我的两个女儿失去了父亲这棵大树的庇护,变得像弱不禁风的小草。每当看到别人举家团圆,特别是逢年过节,我的心里总是有种难以言表的酸楚。从那以后,每每听到矿难发生,又有兄弟姐妹失去亲人,继续我的悲惨遭遇,我总是心如刀绞,深深地勾起我对丈夫的思念。多少次,我在心中呐喊:安全连着千万家,有安全才有幸福!再不能发生事故了!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颁布实施,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规定》的出台,得民心、顺民意,是矿工的福音。作为矿难职工家属,我为出台这样的规定拍手叫好、无比欣慰。
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每个人都应该健康幸福地生活。每个矿工的安全既取决于自身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提高,更取决于各级领导的真抓实干、严抓细管。因此,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矿长责任重大。作为矿难职工家属,我和家人以及所有的职工家属,真切希望各位矿长不辜负党和政府的信任,不辜负广大职工和家属们的殷切期盼,牢记职责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严格贯彻落实好《规定》,“由零起步,向零进军”,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查隐患堵漏洞,采取一切保证煤矿生产安全的措施,严格管理,盯住现场,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切实维护矿工利益,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带领大家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的小康生活。
最后,我衷心祝愿,每一名职工平平安安,每一个家庭幸福美满,每一位领导工作顺利,每一座矿井永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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