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针对日前发生的湖南隧道爆炸事故和山东潍坊特大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通知称,5月19日8时30分左右,湖南省株州市炎陵县境内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炎汝(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一辆运送炸药和雷管(共240千克)的低速载货汽车,在八面山隧道内发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2人受伤。
5月19日0时15分,一辆个人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KA068的长安牌面包车(核载8人),载12名施工工人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返回潍坊市区,在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街拥军路路口西侧500米处,与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水泥厂的一辆无牌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通知指出,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两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通知强调,两起事故不仅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乱、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超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在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据了解,两起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此,通知要求,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二,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三,严格路面执法,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四,严格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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