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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细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职责

  日前,贵州省安委办下发《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是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1名省安监局党组成员担任,从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抽调10名工作人员,并集中办公室。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统计组、宣传组、督导组,并要求各市、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推动各地、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与省工作组对接。每月10日前对上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周编发2期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并按要求向国务院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5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每月提供统计分析报告。从5月份开始,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均要派出督导组,对各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5月底,以省安委会的名义组织9个综合督导组对各市、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8月份,省综合督导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并为向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呈报专项行动总结提供素材和依据。

  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由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牵头召开一次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工作组负责人例会,交流信息,汇总分析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5月14日、15日专项行动办公室连续召开2次会议,对人员分工、职责定位等进行安排部署。统计、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市州每周报送5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省安委会各牵头负责有关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成员单位每周报送3条以上工作动态。跟踪督办制度:省安委办将对各市州、各部门查处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实现跟踪督办,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实现挂牌督办,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月通报制度:每月汇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省安委办将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目标考核,对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推进迟缓,不按时报送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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