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11号
根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的规定,经考评,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乡铁矿等26个矿山(尾矿库)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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