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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小煤窑借灭火挖煤牟利



  跨地域管理之困

  在辖区境内但不属于该地管理——这些矿企,存在直接的管理难题

  监管难题不仅来自新达这样挂靠央企的企业。

  1996年乌海和鄂尔多斯重新划界时,按照“三权不变”政策,划入鄂尔多斯境内的煤矿所有权,行政管辖权,税收权不变,依旧归乌海。同理,划入乌海境内的原鄂尔多斯的矿,依旧归鄂尔多斯管理。

  在复兴社区边的泰源灭火工程,就是鄂尔多斯的企业。乌海市煤炭局副局长吕智山介绍,目前在乌海境内但属于鄂尔多斯的煤矿有19家。

  海南区环保局一负责人说,泰源煤矿灭火工程一直未补做环评,但它的污染问题,乌海管理起来有难度。

  该负责人举例说,现在鄂尔多斯在乌海境内的煤矿,只要想露天开采的,鄂尔多斯全都批准,“这对我们的环境和生态影响很大”。

  上述2009年的自治区“灭火方案”中,明确要求,灭火工程开工前,煤矿要向当地旗县(市、区)政府缴纳火区治理复垦保证金。

  但海南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区内包括新达、泰源的几个采坑尚未全部缴纳。

  乌海市的复垦保证金是每平方米109.75元。一名灭火工程知情人说,随着运输涨价,加上灭火坑挖得非常深,所以这个标准并不够回填费用,“一些老板即使交了押金,将来宁愿不要这笔钱,也不会回填,乌达煤田就是例子。”

  海南区国土局长王耀荣说,这钱可能是不够,但标准是市政府确定的,如果不够,还需要政府承担一部分。

  体制刺激逐利冲动

  让“灭火者”以挖煤来赚取利润,直接刺激了他们“假灭火真挖煤”的冲动

  据吕智山介绍,目前煤田灭火采用的是“以采养灭”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

  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火区勘察,灭火工程规划设计。具体施工所需大量资金,政府并不投入,而是让灭火者“先灭火,后采煤”,也就是剥挖着火煤后,采掘下层煤炭,以赚取利润。

  乌海市环保局一名负责人坦承,正是这种灭火体制,客观上造成了灭火者的逐利冲动。一些工程打着灭火旗号,真正目的是露天采煤。

  但他介绍,在鄂尔多斯,灭火工程中挖出的煤被称作灭火工程煤,当地政府对这种煤销售有种种优惠政策。这也刺激煤老板们扩大自己的“灭火”范围。甚至有的在前期勘察报告上弄虚作假,扩大火区范围。

  乌海市海南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剑介绍,对于企业来说,露天挖煤相比井工挖掘成本更低,效益更高。但办下一个合法露天采煤手续,需要40多个支持性文件,拿到安全生产,煤炭生产,采矿许可等6证,“难度非常大”。但要申请灭火工程,只需要做一个火区勘察报告后,自治区煤炭厅批准即可。

  中国矿业大学通风与防灭火研究所所长王德明介绍,煤田灭火选择合适的灭火方法很重要。他说他们研制了很多不错的新技术,找到许多地方政府推广,但“渠道不畅通”。“他们更感兴趣的是怎么向上面要到钱。”

  神华乌海能源灭火处工程师赵铁雄认为,煤田(煤矿)灭火本质上是一种公益事业,不应成为追逐暴利的对象。不过现实是,“灭火工程”带来丰厚收益。

  记者查询在乌达煤田灭火的银星公司,年检显示,这家公司2004年营业额是0,而经营“灭火工程”的2007年和2008年,分别为3479万元和5774万元。

  新达公司,按赵巨金等7名公乌素矿老职工举报:王过斌将煤田以3.1亿转包,其公司职工每人年终分红80多万元。此说法未经证实。

  暴利也吸引了各方神通人士。复兴社区旁边的“无名灭火工程”曾被当地政府查封。现在又开工了。

  9月11日晚,记者在泰源煤矿灭火工程采坑边看到,西边明火闪烁,但挖掘机却在北边挖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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