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三项行动 全面加强三项建设 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任务,动员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的同志,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忠于职守、真抓实干,全力投入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总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三个问题。关于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工作,请赵铁锤同志进行专项总结和部署。
一、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加强,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克难、继续发展前进的一年。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安监总局干部大会、煤矿安全座谈会、瓦斯治理现场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等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下同心、各方协力,迎接了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挑战,经受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对安全生产的严峻考验,克服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高危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等困难,强力攻坚、深化整治,治理隐患、打击非法,加强监督、改进管理,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积极的进展,继续保持了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 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比2007年减少92456起、10308人,分别下降18.3%和10.2%。年度事故死亡人数1995年以来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
------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与上年相比,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0.413降到0.312,降幅24.5%;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3.05降到2.82,降幅7.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5.1降到4.3,降幅15.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485降到1.182,降幅20.4%。
------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总数控制在全年指标的91%。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30个单位没有突破年度事故死亡总数控制指标,27个单位没有突破工矿商贸事故人数控制指标。28个产煤省份中,23个省份没有突破煤矿事故死亡控制指标。
------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较大以上事故下降,其中北京、天津、湖北、海南、甘肃5省市和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 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与2007年相比,2008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分别下降19.3%和15.1%。金属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24.9%和5.8%,危险化学品分别下降5.2%和2.5%,烟花爆竹分别下降13.5%和20.7%。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9%和10%,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8.6%和5.6%,铁路分别下降41.1%和27.7%,建筑施工分别下降0.5%和0.7%,火灾同比分别下降16.2%和2.9%。农机、渔业船舶事故,以及"工矿商贸其它"项下的冶金、轻工、建材、有色等事故,均有所下降。民航继续保持了飞行安全记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加大对"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安全发展、关系民生"为主题,举办了第四届国际安全生产论坛。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会同宣传、文化、广电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举办了论坛、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多种活动;各地配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齐鲁行"、"八闽行"、"南粤行""渝州行"等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继续举办市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山东等省市安监机构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探索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有效途径。各地普遍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天津市253个街道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确保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落实"隐患治理年"措施,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做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之后,安监总局制定下发了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分别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建筑施工、通讯和民爆、电力、水利、农机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做出了具体安排。各省(区市)及时召开会议,建立"隐患治理年"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网,及时发布全区重大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治理情况。四川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深入地震灾区,认真排查治理地震灾害对矿井、油气输送管线、工业厂房等造成的安全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围绕着隐患排查、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研究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福建安监局探索实行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定、分类管理,对隐患严重的D级企业,从项目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国家电网公司针对电力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了安全隐患"百问百查"活动。各民航企业抓住事故征候和典型不安全事件,深入剖析,认真整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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