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断开。
4.4.3 喷漆高压软管,必须无破损,软管的金属接头应用布妥善包扎。
4.4.4 高压喷漆机的接头线,必须完好接地,卡紧装置必须可靠。
4.5 通风及其合理布局
4.5.1 有限空间必须设置机械通风,使之符合4.2.1、4.2.2、4.2.3条的规定。
4.5.2 用于有限空间通风的送风系统、通风管道、通风机室应符合GB 6515第6、7、8章的有关规定。
4.5.3 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排风应符合GB 6515第2.5条规定。
4.5.4 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放置在底部。当存在和空气一样重或比空气轻的污染物质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4.5.5 当有限空间排出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时,须经净化处理,并应符合GB6515中的规定,方可向大气排放。
5 涂装、热工作业安全
5.1 涂装作业安全
5.1.1 涂装前处理作业应符合GB 7692有关规定。
5.1.2 涂装工艺安全应符合GB 6514有关规定。
5.1.3 涂装作业的警戒区
a. 在有限空间外敞面,根据具体要求应设置警戒区、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其设置要求,应分别符合GB J 16、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b. 警戒区内应设置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安全生产。
c. 涂装作业完毕后,应继续通风24h,在停止通风10min后,最少每隔1h检测可燃性气体浓度一次,直到符合4.2.3条规定,方可拆除警戒区。
5.1.4 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时,场外应有人监护,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5.1.5 涂装作业完毕,剩余的涂料、溶剂等物,必须全部清理出有限空间,应存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5.2 热工作业
5.2.1 持有动火证方可进入有限空间进行热工作业,并应采取轮换工作制及监护措施。
5.2.2 有限空间内所有管道和容器内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应符合4.2.3条规定,方可作业。
5.2.3 在有限空间内或邻近有限空间处需进行涂装和热工作业时,一般先进行热工作业,后进行涂装作业,严禁同时进行两种作业。
5.2.4 中断8h以上电焊作业,应将焊枪、软管移出有限空间。
5.2.5 有涂覆车间底漆作业过程中进行热工作业时,应排除有害物质,使有害物质浓度符合TJ 36规定。
5.2.6 在有限空间进行热工作业时,必须选择有效的吸尘装置,以排除烟雾和粉尘。
5.2.7 在潮湿的情况下,电焊作业者不准接触二次回路的导电体,作业点附近地面上应铺垫良好的绝缘材料。
5.2.8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与焊件之间保持绝缘。
6 安全管理
6.1 作业管理
6.1.1 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作业安全管理,应给本单位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颁发作业许可证。
6.1.2 颁发作业许可证,应具备以列条件:
a. 有经培训合格的作业负责人员、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
b. 有经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
c. 有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的专用防护用具及电器照明
设备。
6.1.3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及携带物品均应逐人清点,并记录进出时间,完成作业后,经查明无遗留物、无火种,方可撤离和封孔。
6.1.4 建立每班的作业记录制度,并应备档。
6.2 作业审批
6.2.1 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审查下列内容:
a. 有限空间的作业位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员、作业监护人员和作业的安全对策;
b. 有限空间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
设备、管路、电器线路、地沟等分布);
c. 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救护措施;
d. 通风布置、电器照明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
6.2.2 作业监护
a. 作业监护人员必须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许可证,以及备好作业监护记录;
b. 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坚守岗位,严密监护;
c. 发现作业人员有反常情况或违章操作,应立即纠正,并撤离有限空间;
d. 在监护范围内遇有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发出呼救信号,作业监护者不准离开岗位,并立即发出营救信号,设法营救;
e. 应标明作业警戒区。
6.3 作业检查与检测
6.3.1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定时检测空气中含氧量及可燃性气体,以保证作业安全。
6.3.2 有限空间内
设备、管道、地沟等封闭情况,应符合4.1.3条与4.4.1条规定。
6.3.3 警戒区的布置应符合5.1.3条规定。
6.3.4 在没有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