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文 号】:TSG R4001-2006
【颁布日期】:2006-06-21
【实施日期】:2006-10-01
【标 题】: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TSG R4001-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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