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
【发 文 号】:MT5018一96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1997年1月1日
【标 题】: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5018一96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厂: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陈先容 吴国基 卢溢洪 王学太 刘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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