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发 文 号】:SY0075—93
【颁布日期】:1993年03月27日
【实施日期】:1993年09月01日
【标 题】: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4.2.6钢筋混凝土防火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1堤身及基础底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
4.2.6.2受力钢筋的单侧最小配筋率应为0.2%,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沿堤长方向的全部构造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为0.2%,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堤身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为50mm,堤身和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
4.2.7浆砌毛石防火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4.2.7.1堤身及基础最小厚度不应小于500mm;基础台阶宽高比允许值:当基础底面平均压力不大于100kPa时应为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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