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表明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是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建议,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因大部分单位首次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规划本身又有其独特性,下面本人谈几点建议。
编制规划要具科学性和前瞻性
安全生产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多而复杂,所以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必须要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多方面考虑。首先要依据科学的方法、程序,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全面、准确、客观地对整个地区或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总体发展思路,分析出未来5年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出科学的总体目标和对策及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在做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划时,必须对未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发展速度、增长方式及产业结构加以分析,不能盲目地将本地区、本行业目标与其它地区、行业简单地比较,因为发展速度、增长方式及产业结构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中的相关目标,特别是伤亡率,进而影响总体目标。
规划必须要有前瞻性。在分析了今后5年发展的影响因素及保障条件后,要对安全生产的预期进行判断。但是,安全规划决不能搞“大跃进”,要充分考虑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同时要把握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以保证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跟上发展的要求。
编制规划需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规划的最终目的是,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5年中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减少各种损失。所以,规划必须要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通过规划的制定,有步骤地重点解决一些长期困扰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占各地区事故的首位,各地在“十一五”期间,应在发挥各方面作用的基础上,在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治理公路隐患,提高驾乘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认真规划;又如,瓦斯爆炸事故是我国煤矿事故的一个“顽疾”,各地区“十一五”规划中,一定要做到措施落实、资金落实,下大力气解决煤矿的瓦斯问题;再如,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得不到良好的安全教育,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是近年来各类工伤事故最大的受害人群,占全国工伤人数的90%以上,在“十一五”规划中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应是重点之一。各地还应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编制、经费、人员、设施和装备的“五到位”问题,以满足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
因各地区、各行业的自然、社会条件不同,各地区、各行业应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突出重点,重视规划的可行性。
需解决包容性与相对独立性的矛盾
安全生产关系各个部门,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又承担大量的综合协调监督职能,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中要涉及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交通、消防、煤炭、建筑、公共设施方面的,这也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之一。对那些有主管部门管理的,在编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应坚持就简不就繁的原则,即以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为主。特别要注意的是,安全生产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在涉及其他部门时,必须要与其他部门的规划保持统一,不能在主要目的、主要措施、经费预算上存在口径不一的现象。地方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应以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直接监管对象,如石油化工、非煤矿山等的问题和隐患,解决安全监管部门本身建设,如应急救援体系、信息体系建设为重点。
编辑 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