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法”的诞生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十年若白驹过隙,回顾这部安全生产领域“母法”的出台背景与过程,该法主要起草人、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石少华记忆犹新。
他说,2000年历史进入了新世纪,我国的安全生产面临着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新任务。 《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主要基于4个特定背景。
一是党中央提出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安全生产涉及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是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条件,加快安全生产立法正逢其时,十分必要。
二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开始步入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加速的新阶段,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化政府的依法监管,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扭转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国家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监管执法工作力度。要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的、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法律规范,为政府监管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制定《安全生产法》迫在眉睫。
四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直到党的“十八大”,始终被以一贯之。国务院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落实到安全生产领域就是要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总之,在上述背景下,《安全生产法》应运而生。
谈及《安全生产法》的出台过程,石少华回忆道:“自1981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向国务院建议立法,到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手该法的制定工作,其间经过了20年的漫长时间。2001年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任局长张宝明将政法司原司长吴晓煜和我叫到办公室,听取了有关安全生产立法的情况汇报后,定下一年内出台《安全生产法》的工作目标。自此,《安全生产法》进入了制定工作的最后阶段,即实质性的冲刺阶段,13个月后该法出台了。”
20年论证,1年多出台。这21年被石少华浓缩成8个字:厚积薄发,水到渠成。
“人命关天,《安全生产法》的制定必须充分反映各方面的诉求和利益,通过法律形成国家意志,必须慎之又慎。在长期立法过程中,各种不同意见被充分听取和反复研讨,对如立法宗旨、调整对象、基本法律制度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经过了长期论证,甚至还有争论、争吵,但最终达成了普遍共识,具备了法律出台的基本条件,促使这部大法很快出台。当然,事在人为。就立法工作来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党组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决心,有力的领导和精细的组织,也起到了事半功倍的决定性作用。”石少华说。
两个节点
《安全生产法》出台后,石少华为法治奔波的脚步未有丝毫放缓。2005年,他在本刊连发了《法制十年,艰难辉煌》《法制建设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法制进程,势不可挡》3篇文章,为安全生产法治工作鼓与呼。
石少华说,从1994年到2005年是第一个重要节点,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无法可依的问题。在我主持、参与国家煤炭工业立法和安全生产立法工作期间,出立法成果的第一个十年是1994年至2005年。1994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结束了我国几千年来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无专门立法可依的现状。2002年《安全生产法》出台,标志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进入了建立健全的关键时期,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了法制轨道。从2005年至今是第二个重要节点,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工作将从重点抓立法工作向全面抓法治建设转变,即重点转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治的主要内涵和基本任务是全面抓好立法、普法和执法,三者不可偏废。这些文章主要从10年回顾的角度,对我国煤炭立法、安全立法方面的特点经验进行了回顾总结,同时为加强法制建设大声疾呼。
在本刊2007年第11期,石少华曾发表文章为《安全生产法》出台五周年做回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还指出了一些问题,如法制观念有待加强、安全生产立法有待完善等。6年过去了,再提起这些问题,石少华说,《安全生产法》出台逾10年,这期间政府依法监管的理念有所加深,企业依法生产、依法保障安全的意识有所加强,全国建立了了十多万人的监管执法力量。法律贯彻实施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与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在2007年发表的文章中,我曾提出什么是政府监管执法的主要工作,那些看法今天依然未变,简单地说,就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抓细、抓实立法、普法、执法三项工作。其中普法尤为关键。退休后的一两年,我经常去基层,对加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迫切性深有感触。我们应当善于调动公共资源和利用各种手段,提升全民族、全社会的安全法制观念,把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贯彻到基层,这样立法工作才能有的放矢、落到实处,不然搞再多的法律法规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石少华说。
在《安全生产法》走过10年之际,石少华还把《安全生产法》的重大突破和实施成果精炼地归纳为以下“十个第一”和“七个成果”。
10个第一:对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的法律调整;确立了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固化了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了社会监督的功能;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强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设定了民事责任。
7个成果:形成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营造了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了重特大事故责任者;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
大法立 不虚此生
2012年6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一年多过去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千呼万唤待出台。
石少华参与了《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他表示和大家一样,十分希望它尽快出台。但法律是严谨的,需要耐心等待。对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他有6个期待:法律制度更完善;法律条文更具体;宣传教育更深入;监管执法更有力;企业管理更自律;安全意识更普及。
作为先后执笔、组织起草了十几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家立法者,《安全生产法》对石少华有别样的意义,他说:“我国政府的法制工作是从我这代人开始的,从事立法工作26年间,我没有一天离开过立法工作岗位。先搞煤炭立法,又搞能源立法,最后是搞安全生产立法。就《安全生产法》来说,虽然我主持、参与立法工作只有一年多,但是非常重要而艰难。《安全生产法》从立法论证到起草出台历时21年,之后还会施行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其地位和作用远远超过我个人的生命价值。曾为它做过力所能及的基础性、开创性的工作,我觉得不虚此生。”
安全的希望
作为本刊的老朋友,石少华对《劳动保护》创刊60周年表示祝贺。
他说:“像人过满一个甲子一样,可庆可贺。在我心中,《劳动保护》是安全的希望。我对她的未来有3点期盼:首先要当好国家的喉舌。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要通过你们上通下传;其次要当好企业的良师,反映他们的主张、诉求和问题,介绍他们的成果和经验,真心为基层做些实事;最后要当好公众的益友,传播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
编辑 刘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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