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新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第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从2013到2015年,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旨在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的意义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职业病危害分布领域广,接害人数多,职业病患病人数总量大,且报告职业病例数呈连年上升趋势,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屡有发生,社会影响很大。造成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历史欠账多,基础工作薄弱,作业环境恶劣。通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能够促进用人单位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有利于扭转和遏制当前这种严峻形势。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措施和义务。这次建设活动内容涵盖了用人单位在预防环节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职责,通过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可以引导用人单位对照要求查找差距,逐步整改提高,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年度目标和主要内容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抓好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我们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5个部门规章为主要内容,对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进行了归纳,提出了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等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进职业卫生管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同时,根据全国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提出了2013-2015年的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2013年的目标是4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2014年7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业务文件ZW-JB-2013-00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开展建设活动,对照查找差距,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作业。到2015年仍达不到基础建设要求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提请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实施步骤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持续推进、督导检查和全面总结6个阶段。在保证完成年度目标的前提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阶段进度。
宣传发动阶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用人单位参与基础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各地在本阶段应做好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摸底工作,为分行业分阶段推进基础建设活动奠定基础。
试点示范阶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选择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试点,探索基础建设活动开展的有效方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一批先进地区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为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培训指导阶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让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基础建设活动的方式和步骤。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础建设活动中的问题。
持续推进阶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在试点示范、强化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用人单位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此期间,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基础建设考核目标,层层分解抓好落实,并加强检查与指导,持续推进。
督导检查阶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对用人单位的督导与检查工作。每年年底,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本地区年度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考核目标实现情况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全面总结阶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2015年第四季度前,对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