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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撑职业健康监管

——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刘宝龙
作者:本刊记者 杨 璇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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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科院副总工程师刘宝龙

 

  “为了适应国家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能的调整,安科院也对原来的部门进行了整合重组。”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安科院”)副总工程师刘宝龙介绍,2011年初,安科院为了适应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的调整,也为了强化为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服务,将原职业危害研究所、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中心、中日项目合作办公室4个部门重新组合,形成了新的、综合性的职业危害研究所。安科院职业危害研究所面向全国,专门从事职业卫生工作、承担国家职业卫生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国内外职业卫生学术交流,为国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科技支撑,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支持政府 服务企业

  谈及职业危害研究所的工作职能,刘宝龙表示,“最根本的就是两项工作,一是为国家安监总局提供技术支持,二是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刘宝龙介绍说,职业危害研究所成立之后,经过与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的沟通,承担了一些相关行政技术支撑工作。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的技术评审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等。为了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的管理,职业危害研究所专门设立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办公室,与总局职业健康司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管处进行业务对口。对应总局职业健康司的许可核准监管处,职业危害研究所拿出专人,专职负责一些具体的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与评审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等。另外,对应总局职业健康司执法监督处,职业危害研究所还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管理,并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实验室

  在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下,2012年,职业危害研究所完成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等一系列法规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现在这些法规标准都已经开始实施,接受实践的检验。”据刘宝龙透露,由职业危害研究所起草编制的《建设施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目前也已编制完成,国家安监总局不久将以文件形式颁布下发。

  此外,职业危害研究所还通过开展一系列科研工作,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十一五”时期,安科院原职业危害研究所重点开展了除尘排毒通风技术与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评估等工作,并为企业提供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尘毒作业环境改善工程设计,以及防尘防毒通风设施的制备等技术服务。此外,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预防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研究,其中包括《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分级关键技术研究》《高危职业危害检测预警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后期防护用品人机功效评价技术及装备研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体系关键技术研究》4个研究课题。“这些课题,我们已经在一些企业进行试点。待完善后,将进行全面推广。”

  进入“十二五”时期之后,职业危害研究所继续加大科研力度,“目前我们正在做‘典型尘毒危害监控治理技术装备研究’项目研究,这是总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中的一个重点。”据刘宝龙介绍,该项目可应用于高危行业企业,监测并治理企业尘毒危害情况。企业成功应用之后,能够大大降低职业病风险,该项目计划于2014年之前完成。

将优势变动力

  职业危害研究所目前有40名科研人员,是安科院规模最大的研究所。相比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刘宝龙认为,研究所最大的优势就是人才优势。“这40人中,90%以上是硕士学历。另外,我们人才结构比较多元化,大家所学的专业多样化,包括安全工程、职业卫生、环境工程、化工等等。多元化的人才结构开拓了大家的科研思路,对于我们开展职业危害研究有着极大的帮助。”

防尘防毒通风技术实验室

  职业危害研究所还拥有先进的实验室条件,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实验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标准物质制备实验室,防尘防毒通风技术实验室,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安全人机工效实验室等。“这些实验室条件都是一流的,为我们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了强大的后盾。”

  “这些优势来之不易,这也是我们进行科研最大的动力。”刘宝龙表示,职业危害研究所将变优势为动力,持续为我国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面对现实 稳步推进

  对于目前我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问题,参与过多部职业健康相关法规制修订工作的刘宝龙认为,首要的问题还是在“监管层面”。

  “首先,用于监督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刘宝龙认为,目前我国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原则性的内容很多,能够指导企业具体如何去做的内容比较少。比如《职业病防治法》中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算是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哪些人需要配备防护用品。这个问题,监管人员说不清,法律说不清,企业更说不清。”刘宝龙举例说道。《职业病防治法》还要求,用人单位要对从事职业病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那什么岗位的人是必须进行检查的,什么岗位是可不查的,规定也并不明确。法规要求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那什么样的企业应该建立,什么岗位能够建立,企业容易盲从,也很难去操作落实。”对于这些问题,刘宝龙认为,目前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出台《职业病防治法》的配套规章,明确上述界定不清楚的事项,便于企业操作,也便于政府部门进行监管。

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

  另外是监管队伍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刚刚接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目前一些省份还处在职能交接过程中。“虽然大多数省份已经接管了,但是监管工作还没有有效的开展起来,不能有效履行对企业的职业健康现场监管的职责。”刘宝龙坦言,这也是在职能交接过程中必经的阵痛。“这还需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尽快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才能进行有效监管。”

  除了监管层面,刘宝龙认为,目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落实也还没有到位。“作为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就整体而言,遵纪守法的意识还相对较低,这和整体的企业素质有关。另外一个,企业自身落实职业健康法律要求的能力还比较低。”这里的核心问题就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还不具备相应的知识能力,刘宝龙告诉记者,目前国外大多数企业的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都是有资质要求的,门槛较高。“企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相对较低,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但是员工却嫌麻烦,怕影响工作进度,说不去就不去了,主要还是对职业病危害不了解。”

  对于如何解决企业层面的问题,刘宝龙比较认可安科院在中日合作项目中推广的“零事故”活动,可以供企业借鉴。“‘零事故’不是一个技术手段,而是构建安全文化氛围,最终目的是提升企业关注安全、健康的理念,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刘宝龙介绍说,“零事故”活动讲到,企业高层首先要有个好的经营理念,中层要率先垂范,班组要构建氛围,以保证企业形成一个健康的品牌。一个企业形成品牌,需要具备4个要素:质量、价格、诚信与安全卫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外企业对安全、职业健康的重视程度。”

  对于下一步如何用科技手段,促进我国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发展,刘宝龙表示,接下来职业危害研究所将全力做好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力争研发出一些具有先进技术的、企业比较需求的职业健康监管与使用设备装置,为企业做好服务。“2013年,总局要推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所以我们今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定《高毒物品与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条例》,并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职业健康有关重要法规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

  编辑 杨 璇

责任编辑: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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