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坐班车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在3月份坐班车上班途中,因为班车刹车,头碰在栏杆上受伤,送到医院急诊,诊断为软组织挫伤,治疗后恢复上班。2个月后,该职工感觉脖子痛,就又到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颈椎病。该职工认为自己是因上次坐班车刹车造成的外伤引发颈椎病,要求单位给他按照工伤进行处理。请问:上次班车刹车已经2个月之后又诊断的颈椎病,能够作为工伤处理吗?

  西 安 杨耀金

  杨耀金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规定,贵单位职工在坐班车上班途中因刹车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的条件有3项,第一是上下班途中,第二是发生交通事故,第三是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

  根据来函所反映的情况,第一项条件满足,第二项发生交通事故,应有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第三项两个月后该职工的颈椎病是否因交通事故引起,应有医院诊断证明,确认为2个月前的班车事故造成。如果3个条件都满足,可以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就不能按照工伤给予处理。

  施倚

责任编辑:kerrywang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三特”情形下的工伤认定(三)
  • 工人加班突发脑溢血被指不算工伤
  • 特定环境致职业病应认定工伤
  • 交通赔偿后工伤待遇怎么享受
  • 工伤待遇之外的意外伤害险也可享受吗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最新排行
    最新推荐
    论坛精华
    问吧精华
    博客精华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8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