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兴安岭林区生产中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研究林区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规律,从而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确保林业生产安全。
事故统计
1.历年事故总数统计
大兴安岭某林区建局50年来,共发生各类生产事故8463起,其中死亡51人,重伤142人。从历年事故总数看,有3个高潮期:一是在建局的初期,即:1956~1957年;二是在文革阶段,即:1966~1970年;三是在文革后的恢复时期,即:1973~1974年;有2个低潮期,即:1961~1964年安全管理工作走向正规阶段和1979年以后全面整顿,加强了安全管理的阶段。
2.对事故发生时间的统计
从历年每月发生事故的次数看,季末发生的事故比季初多,下半年比上半年多,第四季度比其他3个季度多,其中以12月份为最多。发生事故较少的月份是5~10月,这与木材生产的季节性有关。
从每天发生事故的时间段看,上午9~11时是事故多发期,约占事故总数的30.6%。
3.伤害部位的统计
根据对死亡、重伤的193人伤害部位的统计,可以看出以头和腰部伤害最多,占事故总数的61.7%;其次为胸、手、腿、脚,占事故总数的33.16%。
从各工种职工的伤害部位看,头部伤害最多的工种有贮木场作业工、采伐工;腰部伤害最多的是贮木场作业工、电工、司机;手部伤害最多的是贮木场作业工、制材工、力工、电工。
4.对工伤者年龄的统计
从各年龄段职工伤亡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1~35岁的职工发生事故的频率最高。这个年龄段的人大多从事重体力劳动,又缺乏安全知识和经验,有蛮干、好出风头的特点,违章作业较多。随着职工年龄和级别的增加,发生事故几率逐渐减少。但41~50岁职工的死亡和重伤数有所增加。因为这部分人大部分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多年,由于年龄偏大,体力欠佳,又易凭习惯、操作经验操作,因而容易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
5.事故类别的统计
林区事故的主要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触电、起重伤害等。从统计结果看,以物体打击(占52.8%)、车辆伤害(占11.4%)、高处坠落(占10.9%)为最多。
事故原因分析
对历年来发生的事故原因统计,虽然千差万别,但通过现象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发现,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事故占总事故数的64.8%,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带病作业、酒后作业、作业配合不当等。属于机械、物质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原因有: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等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工艺不合理,个体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属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原因有:作业环境、施工现场环境不良,物体摆放不当,作业区内有危险物或有害物质等。
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措施
林区的安全工作应从整章建制入手,突出以人为本,提高遵章守法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建立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每个员工成为遵章守法、技术过硬的能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在安全培训的内容中加入心理方面的教育。从影响个人心理因素的性格、气质、情绪、意志等方面入手,通过心理测试等方式,筛选出适合危险性较大行业的作业人员,并通过日常的培训、演练,进行心理适应性的强化训练,提高对危险信号的敏感度,并迅速作出反应。对于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种的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其生理和情绪的变化,要特别注意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随时调整职工的工作情绪,以助其顺利度过危险期。
3.为了控制重点部位的事故,对发生事故较多的贮木场、山上小工队,绞盘机、集材地等15个工种实行重点控制。首先,要强化检查确认制,对生产现场工人的行为动作、工具作业对象、周围环境、安全防护装置进行确认,合格后方能操作。其次,要减轻作业人员的心理负担,尽量不给他们强行加大工作量,使他们能在平和的心态下操作。此外,应制定岗位工作规范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责任制。
4.为了消除不安全的作业条件,彻底改善作业环境,应随时查找事故隐患,堵塞漏洞,将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放在危险区域、危险设备及危险人物上,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演练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其中做好操作“五确认”(行为动作、工具、作业对象、周围环境、安全防护装置)是相当重要的。同时,也要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工人自身安全意识,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如亲情教育,还可在每天上下班时,利用手机短信,向作业人员进行温馨提示,宣传常见的安全知识等。
6.加强事故的统计工作,对未遂事故也应进行统计。因为要减少伤亡事故,就必须首先消除未遂事故,通过统计险性事故,取得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可寻找出事故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编辑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