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兴安岭地区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一号行动”。
成立了以行署副专员凌清范为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整治范围,列出“十个必查”:即建筑工程依法办理消防审核或备案手续情况必查;建筑外墙装饰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必查;施工队伍的资质情况必查;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施工情况必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必查;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必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灭火装备设备情况必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必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必查;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必查。并坚决做到“七个一律”: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现依法应当责令停止施工的建筑工程,已经发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一律予以收回;凡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凡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且情节较严重的,一律处以拘留;对冬季暂停施工的单位,恢复施工前,一律经建设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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