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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热心与服务温暖工伤职工

作者: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马三套 梅国用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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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宣传工伤保险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深入农民工施工现场,宣传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接受政策咨询,农民工在宣传横幅上签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仅有5名工作人员,面对全市近2万家用人单位,他们用热心与服务温暖弱者,有效地维护了工伤职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郑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快速处突 维护稳定

  工伤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尤其是一些重大敏感的工伤案件,如果见事慢,处置不当,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感召力,甚至会带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连锁反应。因此,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始终把工伤认定工作,作为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化解矛盾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稳心工程来做,特别是遇到一些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反应,稳妥处置,为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在网络、报纸发布后,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看到报道后立即赶赴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了解情况,并与张海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掌握了张海超工伤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制定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预案,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等部门对张海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还制订了张海超鉴定过程的新闻报道工作方案。

  2009年7月26日,张海超被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Ⅲ期尘肺职业病,7月27日,他向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当天就下达了认定为工伤的认定决定书,张海超于2009年7月27日提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天受理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8月12日,张海超被鉴定为三级伤残,8月13日鉴定结论被送达张海超本人手中。

  由于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到位,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快速高效、公开透明,使一度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张海超工伤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既维护了张海超的工伤权益,也消除了社会上的一些无端猜疑。

主动作为 积极维权

  由于受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制约,部分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不知道走正当渠道主张自己的权益,有的采取私了甚至失当的方式维权,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给自己合理的诉求带来被动。对此,工伤保险处的同志打破在办公室坐等案子的工作模式,主动作为,对发现的工伤线索,一查到底,一帮到底,千方百计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

2011年9月19日至23日,郑州市人社局举办了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市本级参保的20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和工伤保险专管员,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1年9月28日,河南《大河报》一则新闻“工人讨债遭遇老板弃车逃跑,钱没讨回反成了看车的”,引起了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的关注,凭经验判断,这可能是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可当时要查清事实真相很难,报纸上没有受伤农民工的联系方式,甚至连用人单位名称也没有。但工伤保险处的同志没有放弃,制定了以找人为主的工作方案,几经辗转,联系上了报道此事的《大河报》记者,从而找到了受伤农民工张永森的联系方式,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当天与张永森见面,并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张永森是淅川县人,2011年3月5日他跟着一名包工头在一个工地上做架子工,3月23日下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左手中指、无名指不全离断伤。住院治疗期间,包工头支付了医疗费用约2万元,并答应再支付其误工费、生活补贴费等共计9400元。但张永森在讨要时包工头却一直推托。9月27日张永森和其爱人再次找包工头要钱时,包工头借故离开,张永森就吃住在包工头的面包车上,想以此种方式要回剩余的钱。

  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包工头和这家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用人单位支付了张永森9400元钱,该工伤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尽职尽责 爱岗敬业

  工伤事故具有突发性、不可预知性等特点,职工一旦受到事故伤害,最大的愿望是早点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确保随时接受工伤职工的咨询和工伤申请,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提出了“白加黑、全天候、无积案”的工作理念,不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做到“有案必接、接必及时,人人尽责”。对于特殊情况,打破正常上下班时间,做到办事人员不离开,窗口人员不离岗。

  2010年12月6日午休时间,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姑娘,敲开工伤保险处办公室的门,见到工作人员就抽泣起来,处里的同志给她接了杯热水,劝她有什么事慢慢说。姑娘哭着说:“我是一名在郑州上学的大学生,2010年8月,我父亲张海军在登封市一家公司烧锅炉期间,被高压蒸汽大面积烧伤,多项功能衰竭。因为伤情严重,10月份从登封转入河南省人民医院治疗,现在重症监护室观察。这家公司支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后,就不再管了。家庭本来就拮据,为治疗父亲的伤病,已向亲戚朋友借遍了钱,马上就要做手术了,但家里却筹不到钱,母亲为这事卧病在床,我向学校请假来处理这件事,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说着,姑娘又哭了起来。

  工伤保险处的同志听完情况后告诉她:“你父亲的事,我们会抓紧时间处理好的。”当天下午,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带慰问品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看望了张海军,与张海军主治医生进行了沟通,了解了伤情治疗及恢复情况。

  第二天,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陪同张海军的女儿到了登封,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因为这家公司没有和张海军签订劳动合同,也提供不来其他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不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工伤保险处和登封市人社局几经调查,收集到该公司出具的一份“关于张海军烫伤事故的情况说明”、2010年张海军的工资表等证据,于12月9日受理了此案,最终作出了张海军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结论,为张海军讨回了应得的工伤待遇。

破解难题 创新机制

  为破解工伤案件情形多样化、认定工作复杂化的难题,工伤保险处在工作中,探索建立了典型案例研讨机制,对工伤认定疑难案件,商请省人社厅、市区两级法院、市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一起会诊“把脉”。仅2011年,就召开了4次研讨会,使工伤认定工作与司法审判形成了很好的衔接,促进了工伤认定工作的依法、准确、高效。近年来,郑州市工伤认定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胜诉率均保持在95%以上。

  为破解有的用人单位不为农民工参保、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后不支付工伤待遇的难题,工伤保险处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在认定工伤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用人单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地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虽然协调的过程很艰难,甚至还会遭人误解,但看到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工伤职工得到工伤待遇时,他们感到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工伤保险处召开工伤认定疑难案件研讨会,邀请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政策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法院及辖区法院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有关专家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讨

  2011年4月20日,工伤保险处接湖南省人大代表、法制工作者陈建教《关于荥阳市新金山特种钢有限公司依法给予伤残民工沈树林经济赔偿的请求》信后,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原来,沈树林于2010年11月8日在荥阳市新金山特种钢有限公司工作时,被钢坯砸伤右手。沈树林曾与该公司多次协商工伤赔偿问题,但迟迟得不到解决。4月21日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指导荥阳市人社局抓紧做好赔偿工作。4月22日上午,荥阳市人社局仲裁办组织该公司和沈树林协商有关赔偿问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天下午,沈树林就拿到了该公司一次性赔偿费用共计11.75万元整。

  这样的工伤调解案件,仅2011年,工伤保险处就处理完结200多件,为工伤农民工追讨回工伤待遇1800多万元。

情系职工 真心服务

  工伤保险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把“工伤事故不幸,工伤保险有情”作为座右铭,把工伤职工当作自己的亲人,真心实意为他们服务,做到“四个一线”:重大案件调查到一线、工伤预防调研到一线、危重职工鉴定到一线、法规政策宣传到一线,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工伤职工、家属和企业的心坎上。

  2011年,郑州一家建筑公司在新疆承建了一个工程项目,马某在工地转场时突发疾病死亡。马某家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该公司以马某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为由,认为不能视同工伤。为了弄清马某死亡的真实情况,工伤保险处的两名同志,远赴新疆,经过调查,掌握了事情真相。原来,马某的父亲得知马某死亡的消息后,在去新疆处理善后期间,由于一时不能接受儿子死亡的现实,把悲愤的情绪发在项目部负责人身上,组织家人强行把项目负责人带到停尸房,让他给马某的尸体下跪磕头。因为这事,公司不同意为马某申报工伤。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通过与公司沟通,讲解政策规定,最终认定马某的死亡视同工伤。

  对危重病职工和企业离休人员以及狂躁性精神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专家到其家中或就诊医院进行上门鉴定。2011年2月28日上午,接到河南省金属回收公司离休人员重症患者李春莲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申请报告,下午13时,就组织鉴定专家,迎着凛冽寒风,迅速赶到其治疗的医院,为其进行了护理依赖程度鉴定。2011年,共为97名病情较重、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患危重病职工和企业离休人员进行了上门鉴定服务,受到用人单位、职工和离休人员及其家属的广泛赞誉。

  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郑州市认定工伤(含视同工伤)1万9755人,劳动能力鉴定1万7676人,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有效地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一致肯定。

  编辑 林 静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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