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休息日来厂工作回家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问:我厂一部门设备管理员在休息日来厂维修机械设备。在上午工作完结、吃过午饭后,该管理员未与科室其他人打招呼,就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汽车发生碰撞,导致该管理员左腿骨折受伤。现该管理员要求我们对其按工伤处理。我们认为,按照我厂内部科室要求,加班应有部门主管陪班,且必须执行工作间的规定(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该管理员未能执行我厂相关规定。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最佳答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贵单位管理员休息日加班的前提一旦确定,其后发生在回家的路上因机动车事故受伤,就满足了工伤认定的要件要求,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至于贵单位对于休息日加班的规章制度,则应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以处理。

易安网问吧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