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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检测检验 提升本质安全

作者:本刊记者 林 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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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安全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即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中多数的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而,海因里希理论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人。

  在我国安全领域,对海因里希理论的认知度很高,凡安全培训必谈海因里希理论,这也造成了安全管理人员在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中,更倾向于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但是,在我国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专家对此却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对造成事故的作用不亚于人的行为,有时因设备的隐患造成的事故即使有再符合安全标准的操作也不可避免。

事故——源自劣质设备

  来自中国安科院的国家安全生产专家、教授级高工李双会是一位多年致力于设备本质安全的检测检验专家,他为记者介绍了因设备隐患造成的两起事故。

  2008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的济源煤业有限公司八矿技改矿井主立井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1名矿工遇难。事故后调查组在检查中发现, 该矿安装使用的绞车是假冒焦作市日安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劣质绞车,并临时在市场上买来绞车其他部件拼凑安装,根本没有安全保障。该绞车各种保护装置不全,绞车主轴和减速机主轴存在严重不对中,安装轴线偏斜超过国家标准。 该矿有关领导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后不做处理,设备长期带病运行,在明知设备存在重大危险的情况下,仍违章冒险使用,终于导致事故发生。

  2010年11月6日早班8:00时至9:00时左右,江西上饶市铅山县玉鑫煤矿副井的平峒内JTPB-1.6×1.5m提升机发生一起矿车跑车重大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为设备制动系统存在2方面的问题。一是实测的制动力矩达不到出厂设计值,其差值△Mzh=1875kg·m。二是制动器不灵活,有卡住现象,液压站油路控制阀也有卡住现象,这都降低制动力矩。三是液压站所调整的二级制动油压值及电气延时值均偏大,均造成事故时一级制动时间过长,因此,当主电机失控后,制动器不能制动停车,最终发生跑车事故。

  李双会归纳了两起事故的原因,均为设备不合格或存在隐患。根本原因,还在于企业对设备安全重要性的忽视。

  在我国,对于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哪些规范要求,李双会指出:“早在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就有明确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六十二条规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作用——排查设备隐患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2007年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作为准确排查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等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技术手段,作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程度的重要途径,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作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主体,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为政府及有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2号令第四条规定:检测检验机构在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对于检测检验机构行为的规范,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及认定申请书(安监总规划[2007]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7]4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9]185号)、《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安监总规划[2010]95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安监总规划[2011]21号)、《资质评审专家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2011]21号)、AQ8006-2010《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等政策标准,使得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成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工作之一。

  李双会介绍说,截至2011年12月1日,全国共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约200个,其中:甲级机构45个,乙级机构约155个。这些机构的工作重点在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劳动防护用品等领域。其中的甲级机构按行业划分,共有矿山类(含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27个,烟花爆竹类3个,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电气安全类9个,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类6个。

  对于检测检验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李双会认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只有依靠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业环境条件、作业环境的设施、作业环境的设备等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做到对作业环境实物的安全性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隐患治理。李双会举例说:“对于‘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治理的16字工作体系,前12个字必须通过检测检验才能正确判断。”

  李双会特别强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与一般的产品质量检测不同。产品质量检测,关注的目标是产品的质量,即按产品标准检查产品与其标准的符合性。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是把影响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设施设备、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作为关注的目标,即关注的终极目标是人。以煤矿为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就是要解决以下问题:对煤矿作业环境条件,包括煤的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的瓦斯等级、矿井通风的风量、矿井采空区的瓦斯分布状态、煤尘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等;对煤矿作业环境的设施,包括矿井巷道布置、井下通风风路的控制、井下环境监测系统的安装布置、安全通道的设置、个体救护装置的配置等;对煤矿作业环境的设备,包括提升设备的能力和运转的可靠性、通风机的风压和风量是否满足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排水系统的能力是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得到保持等,这些都是为了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李双会认为,有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使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得到安全保障,才能使人的作业环境条件达到本质安全的要求,也才能使人的操作行为规范有了前提保证。

现状——基本规范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安监总局对全国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一大特点是迅速快捷。从2011年8月16日发文到11月17日通报,仅用了3个月时间。”作为检查组专家,李双会透露出这次检查的初衷,就是国家局要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行为,防微杜渐,无论是检测检验机构的基本资质条件、检测检验人员的行为准则、机构的内部管理,还是检测检验报告质量、服务收费标准,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规范要求,不能出差错。

  这次专项检查,国家安监总局共组织了6个检查督导组,对全国44家甲级和16家乙级资质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保持、从业行为规范、管理体系运行、技术档案管理、检测检验报告质量和服务收费等方面,期间还抽取了133个矿用安标产品生产企业征求其对检测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的意见。检查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基本符合要求,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检测检验报告质量得到改善,技术档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检测检验服务收费公开透明。

  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检测检验机构不能及时更新管理体系文件。AQ8006-2010《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标准于2011年5月1日实施,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近40%的检测检验机构没有及时按新标准要求更改文件化管理体系或文件化管理体系与新标准不符合。有37%的检测检验机构在变更备案、提交年度总结与计划、提交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等方面未按规定执行。有的单位在同一法人单位下设多个独立的检测检验机构。有16.6%的检测检验机构存在高层管理者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个别检测检验机构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此外,还存在有些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国家安监总局在专项检查后提出要求,各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监机构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检测检验机构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国家规定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暂扣资质证书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销资质证书处罚,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未来——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社会大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提高,企业对本质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些都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什么是检测检验机构的发展目标,李双会用“又好又快”四个字加以概括。具体来说,就是检测检验机构的建设要从统筹兼顾的角度出发,做好资质认定工作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轻重缓急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方向,考虑不同区域和不同领域的特点,不搞一刀切,从而逐步推进涉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各项工作。

  如何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李双会建议,加快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业协会的建设,为政府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以科学、公正的原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进行社会监督,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展望检测检验机构的未来发展,李双会认为,最终目标是要建立起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安全发展需要的具有公信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 林 静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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